cage9999 wrote:po文時比大聲(台語指:昂聲),結果到了法院(或調解委員會),龜的像龜兒子一樣的不斷道歉。 沒有沒有,我沒有要昂聲,我在這裡是小卒仔一支,跟諸多嘴砲界的大老相比... 喔不對,是根本沒有辦法跟大老們相提並論的...所以請不要告我,我會怕Jhstudio wrote:麻煩各位大大消消氣 對對對,冤有頭債有主他們生氣是因為你貼他們朋友的影片,你要趕緊搓圓仔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