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acafly wrote:
多元成家不就是多夫多妻了嗎
雖然初衷是為了某些可憐的個案,
不過真的是幫多夫多妻多P開了一扇大門..(恕刪)
我想這是誤解
多元成家中所謂的家屬並非夫妻,指的是相互照顧的家屬
並沒有享有繼承權,亦沒有夫妻間財產制的規定
當然也不享有任何法律規定夫妻之間應有之權利及義務
已婚者也無法單獨參與多元成家,必須取得配偶同意後共同加入
再者,多元成家仍然受刑法通姦罪及血親為性交罪規範
所以多元成家並沒有讓多夫多妻合法化
如果今天真有一個男人那麼有能力,可以讓三四個女人願意共侍一夫
這是道德問題
只要在沒有結婚的情況下,就算是現行民法也無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