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統制..美國,中華民國....在總統制國家,行政機構是選舉產生的,
不對立法機構負責,立法機關在正常情況下不能予以駁回。 但是可以通過彈劾,使行政官員解職。
2.議會制..瑞典,挪威...........權力來自議會
3.議會共和制...德國,希臘...行政機構的權力來源於立法機構(也就是議會)
4.半總統制...雙首長制....丹麥 ,芬蘭

相對於北韓,,民主制度還是適合人類!...只是台灣這個總統制!!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0%91%E4%B8%B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