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怎麼回文的人都講不聽,也不去看樓主的文裡面的照片...就只會針對一句 「只要叫你匯款的都有問題」 在做文章...那個公文明明就是寫 請輔導當事人匯入 中央銀行國庫局...如果連 中央銀行國庫局 都是詐騙集團的帳戶,那你也不用在台灣生存了吧...
期待那些說這個事件是假的朋友,當樓主真的不理會,而發生進一步狀況的時候,會站出來幫樓主抗爭。公文裡寫得清清楚楚,就直接要你到國稅局了,還要假什麼?整棟國稅局都是假的喔?怎麼01上這麼多不會看文、看圖片的人?(上面有大大還問國稅局的朋友,居然也直接說假的,真的也是不看文,現在這件事跟查稅不一樣)那一個詐騙集團這麼神通廣大可以有中央銀行的帳號?很多人聽到詐騙、匯款這些字就自亂陣腳,這種人才是最容易被詐騙的,因為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如果你被檢察官判*緩起訴* 如第 253-2條 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左列各款事項: 四 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緩起訴處分金)。緩起訴處分金而繳納的地點通常都是依照國稅方式,向法院國庫代收行庫或指定之金融機構繳納稅﹝依照地方法院的不同規定辦理,但通知書都會說明非常清楚的,甚至還會附帳號及繳款單了﹞。以上是有經過法院程序判決後以匯款方式繳納罰金 所以絕對不會錯但這個直接就教你匯款,程序來說太粗糙 因為我不是國稅局 我也不敢保證 不過我剛才問了國稅局的朋友他們說他們不會有這樣動作 如果不放心就快打當第國稅局電話..............
Bravo500 wrote:他不說 2.不是叫...(恕刪) 不要再硬凹了~公文上寫的清清楚楚,要樓主先到國稅局找相關人員,然後才由相關人員協助匯款,真的是什麼都不看就對了。樓主自己發文也有問題,也是看不懂公文的那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