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uikimo wrote:
我建議大大領資遣費,...(恕刪)
動不動就扯上業界...
台灣那麼多中小企業
這種事匯流傳到那裏去啊....
人爭一口氣 佛爭一柱香
在合理的範圍內 本來該你得就是你的
自己的權力本來就該爭取
雇主不合理的對待 不是退讓的理由
且其雇主 早有預謀 其心可議
另外 你以為中小企業真的那麼有種
去挑戰 公權力 嗎
別傻了 ~~~ 就算公司有法律顧問
這種官司 她也不願意打啦
照樓主敘述的 如為事實
以社會觀感來說 一個大公司欺負一個孕婦
你是法官 會怎麼想 (在嗜血媒體的關照下)
呵呵 我是法官的話 判公司輸
一來符合社會大眾期待
再者順水推舟當個英雄 何樂不為呢
所以 該爭的就爭 別鄉愿了
人不仁 所以我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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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提 其實經濟不景氣
中小企業 也不好過 大家都知道
但是 這種方法來省錢..... 似乎 不太有道義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