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XX咧,我被莊孝瑋,浪費我花那麼多時間看板
我剛看到的時候!!氣到想要飆髒話!!
搞什麼鬼啊!!

騙鬼喝水也不是這樣!!
主阿 wrote:
樓主啊 不要在回了.
這社會總是有些在現實中得不到支持溫暖. 只得來這虛擬世界取暖.
樓主這件事情 我只想問問你 女兒好點了嗎??
那個什麼瓶子啦. 就不要再回他了. 他的職業就是上來這裡來找找跟他臭味相投的人(說不到它有兩台電腦 而且閒著在家沒事做) 真心的希望妳女兒趕快好起來.
我只希望有一天啊 . 說的好正義好正義的那些........遇到好慘好慘的那些事.也會像他們在這裡說的一樣去處理唷. .老天有在看的啦 PS:樓主真的不要再回文了 不要讓他們有工作可以做......好好的去做些. 對妳女兒傷口有意義的事吧. 這裡不應該讓那些嘴巴有一些些狠的(他們還以為自己好會講 喝).....來發揮吧.
沉下去吧. 樓主 聰明點.....(恕刪)
Surhoff wrote:
您好...第一頁的內...(恕刪)
Surhoff wrote:
從我一開始沒提到37.6萬嗎?
briyen wrote:
沒有人說他不可以求償 大家看不過去的是他說詞反覆 隱瞞對自己不利的部分 利用鄉民上新聞
這才是大家不恥的事情
kevinwu6778 wrote:
不是喔,樓主有隱藏第一次協商細節喔。
所以說,你要幫樓主,也要是非分明,樓主明明有隱藏資訊,
你這樣又要害樓主背上發文不實的罪名耶,你是害了樓主,不是幫樓主耶。
kevinwu6778 wrote:
是你在鬼打牆嗎?
我剛才已經幫樓主講了抱歉。
ltk_commune wrote:
P.S.賠償不是漫天喊價,從37.6萬降成2.5萬,旁人看來,會覺得你就是要錢,不然前後落差太大,邏輯
在哪?倒是廠商從頭到尾堅持自己沒錯,3000就是3000。我想你還是用實報實銷的方式來爭取吧,把收據、
請假證明都留下來,白紙黑字才是基礎。
Mask W wrote:
或許著眼點不一樣.
若要罵樓主,除非樓主在事件的關鍵陳述上有所作假.
對於整個事實,樓主沒虎爛阿斗城的設備不良.也沒虎爛阿斗城事發後的回應.
這些阿斗城所做的一切的事情,樓主都沒作假或誇大.而沒說的,說真的,也沒那麼重要.
大家看到這些關鍵事實,氣憤的只是阿斗城的回應.
而利用與否,或是客觀的說是喚起共鳴,在本文誕生時,動機就決定了.
應該就是:受傷了,阿斗城只賠一千元.大家覺得呢?
剩下的過程就看著辦了.
我仍覺得樓主發文良善.
至於阿斗城,該賠的還是早點賠給人家吧~
人家講的都是事實,沒誣蔑你們.
你們拖就會生利息嗎?就會變有錢嗎!...(恕刪)
Mask W wrote:
或許著眼點不一樣.
若要罵樓主,除非樓主在事件的關鍵陳述上有所作假.
對於整個事實,樓主沒虎爛阿斗城的設備不良.也沒虎爛阿斗城事發後的回應.
這些阿斗城所做的一切的事情,樓主都沒作假或誇大.而沒說的,說真的,也沒那麼重要.
大家看到這些關鍵事實,氣憤的只是阿斗城的回應.
而利用與否,或是客觀的說是喚起共鳴,在本文誕生時,動機就決定了.
應該就是:受傷了,阿斗城只賠一千元.大家覺得呢?
剩下的過程就看著辦了.
我仍覺得樓主發文良善.
至於阿斗城,該賠的還是早點賠給人家吧~
人家講的都是事實,沒誣蔑你們.
你們拖就會生利息嗎?就會變有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