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小朋友到玩具反斗城,請自求多福

ltk_commune wrote:
你為什麼不堅持,馬上降價變成2.5萬??

樓主的作法,一切都對

持反對立場的........你們誤會了
踏出復權第一步,等著你回來~!!!
briyen wrote:
你放心 到時後你判決...(恕刪)


道歉可以不用

收據出來後, 請您也捐一半給兒福單位就好
可以嗎?
阿童木 wrote:
這個不難啦~~大約到...(恕刪)


這一件應該不會那麼久
不必擔心
這件也不單純是民事, 還有刑事業務傷害

Surhoff wrote:
用心一點, 好好的回頭去看, 不必急著想回來砲
我不會跑~
您想砲多久, 就砲多久


我沒有要砲你的意思!!

我只是講話比較直接!!

我真的有被裝笑偉的感覺啊!!!
axk620 wrote:
而撇除掉自己乎視幼兒安全的疏失


這不是路上很多嘛???
請不要把我對你的容忍,當成你不要臉的資本。
Surhoff wrote:
收據出來後, 請您也捐一半給兒福單位就好
可以嗎?

這算是開始拖人下水了嗎??
踏出復權第一步,等著你回來~!!!
豆豉英 wrote:
高衙內,這不是我要說...(恕刪)

英叔您也不看看我高衙內的老爸是誰阿...
不過放心,我絕對不敢動蔗姑一根寒毛的....

Surhoff wrote:
我不會怨啊我倒真的想...(恕刪)

給我就不必了
因為打從一開始回文
就沒要針對誰

貼給大家看即可

Surhoff wrote:
從我一開始沒提到37.6萬嗎?


路過插花一下....
我必須說我當初也沒有看到有什麼36.7萬...
然後突然發現怎麼這邊已經變成一座高樓...
人在國外, 所以也沒有機會看到報紙,可是又懶得去爬文..
直到樓主回那句話...

我必須說"人非勝賢,孰能無過", 又"人總是愛面子的"...但是"大丈夫能屈能伸"!

給個想法:多年後假設樓主把整座樓給女兒看...請問您覺得她會站在你這邊還是對面?
Surhoff wrote:
OK, 沒有問題那我...(恕刪)


樓主啊~您又動氣了~做捐錢善事不是在競賽~
如果真的不想捐也沒關係~就直說就好了~其實大家也不會怪您~
真的搞不懂為什麼求償就求償~一定要把自己的立場講的這麼的崇高?
講一大堆我不在意錢啊或是我一定要捐出的話~
好像不這樣講~大家就不會支持你一樣?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這算是開始拖人下水了...(恕刪)


是的~樓主教我們 說不過人就一併全部拖下水
その価格ではお受けできません、割引率を上げてください。
Surhoff wrote:
還好啦, 也不是無視啦

都有專家也出來說了, 這件事青任最大在誰, 再清楚不過了
但就是有人一直在強調家長才是最大責任, 我就懶得回了
請到第一頁, 新聞連結第二篇去看看
...(恕刪)


Gee....
好吧 原來您還是認為賣場要為這件事情負責
我真的無言了

我只想提醒您一下
檢查一下家裡所有的擺設 家具 看看有無尖銳之處
浴室 有無作好防滑
洗臉盆 或許也得按您千金的年紀和體重逐年更新之
爐具 有無安全措施
鍋碗瓢盆有無在定位 並且以鎖具等保護好 以免意外被打開後落下
所有的電線更是要捆綁好
櫥櫃裡面 更事不能擺任何易碎的飾品


再來
記得看看 走出家門之後
大樓的樓梯 電梯
中庭 或是 騎樓 有無障礙物
若有停機車 可能要跟管委 或是管區溝通一下
因為 這些 潛在的因子 都可能是造成您的寶貝受傷的來源
最好在停車區放個公告
"若您剛停車 請放上紅色標示"
以免您一不小心時 寶貝又出狀況 例如被排氣管燙到之類的意外

還有還有
若她去上幼稚園時
請嚴格檢查園區環境
這些都作到了
更要記得以後她上小學國中高中大學研究所甚至開始出社會上班了
環境的檢查可一項不能遺漏
不然 哪天她又不小心受傷
同樣的求償大樓可得再蓋過一次呢
Mobile01系統服務員:不行耶,來 vandw 一起跟服務員複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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