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xk620 wrote:連結我看過了如果當爸...(恕刪) 既然您看過了那您說傢俱賣場出來比, 就奇怪了反斗城是專門針對兒童的賣場兒童和成人在這裡出現的比例是無法和傢俱賣場相比所以, 反斗城絕對在這方面的安全要做得比傢俱賣場好光以它是賣場, 而不看它的主要客群是兒童, 實在不是很恰當
axk620 wrote:路上很多啊而且越來越多啊~真的是太誇張了 話說小時候!!受傷了我父母都只會先怪我!!!!!唉~資訊太發達了吧!!!我只能這樣說!!briyen wrote:為什麼你要說詞反覆 並且隱藏對自己不利的地方 利用鄉民上新聞達成目的之後又把當初挺你現在反你的鄉民踢一邊 這就是在說我啦!!!
vandw wrote:Gee....好吧 ...(恕刪) 您會說這些地方出來, 我才真的是無言呢~如果你提的那些地方, 都是"針對兒童"而設計那這些一定要有如果依你的講法, 麥當勞搞那麼複雜的兒童玩樂室幹嘛?反正受傷是家長的事
你還是搞不懂為什麼挺你的人五根手指頭數的完嗎?1、一開始說可以不要錢,但堅決要求廠商改善。2、突然間冒出了37.6萬,鄉民覺得你不老實,一開始你還覺得那沒什麼好交代的。3、對照2.5萬v.s.37.6萬,這求償邏輯何在?4、後來又說要捐出去??以上四點,讓人覺得連你自己都不知道要什麼,或是你心裡真正想的又不敢講,要怎麼挺你??
如果是我自己的女兒,弄成那樣,賠償能得到37.6萬我也不要。我寧可要他好好長大如果是我自己女兒,弄成那樣,我要求對方賠37.6萬嗎?店家還拿那種態度跟我談的話,我一定要告到對方賠一屁股。事實是,我沒有女兒,但是各位鄉民會跟我一樣想嗎?會跟我一樣世俗、憤慨、心疼女兒嗎如果會,我就會選擇不批判樓主,因為他正面臨的痛沒人有資格說能體會,而他會產生的情緒,我可以理解。如果不會一樣世俗、憤慨的話,我會選擇沈默,因為即便我能平靜以對,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逞口舌之快隔岸觀火,在別人傷口灑鹽,老了之後想起來也不會覺得自己做了對的事情。P.S 對於現在台灣的消費意識、服務精神、法律文化、司法的威信,真的很絕望
yincibao wrote:話說小時候!!受傷了...(恕刪) 沒必要一直逼著樓主, 是會有什麼好處, 樓主說的這間店我小時候也常去, 我想看到自己小孩受傷的父母心情一定都是非常難過的, 事情有獲得解決比較重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