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不可怕.....最怕死不了....
把你四肢砍掉止血..放在醬缸內.....
你會在爛掉前先自殺
還有.........
中國歷史幾千年...讓人求死不能的方法可多著...
不過這太沒人性了....

死刑..嚴格來說...是安慰被害者家屬....
如果人人都會想到..做壞事會死...那就不敢做壞事
這世界就大同了
你在地上畫條線...說越界者死
也一定會有人故意或不小心越界...
可是..被害者及家屬就活該倒楣?

世間萬事萬物都能給個價錢...
雖然不見得人人滿意..但也大多能接受......
所以...如果甲被判死刑...
就把甲的器官...能用的賣一賣...錢就給被害者家屬....
(還可以有其它的民事茄償..)
1.可以救活其它人...
2.被害者家屬可以拿到一筆撫慰金

沒錢買器官的待捐贈者...就繼續排隊..等意外死亡的器官...



nhobkimo wrote:
讓她投胎 重新做人


還要投胎做[].不好吧!!

還有很多動物可以做..
一個人最嚴重的就是被剝奪生存權
所以故意剝奪他人生存權的因該也也要接受被剝奪生存權的處罰

法界認為人死了以後人權就消失了
如果這樣的話殺人因該是無罪的
然而法規卻要訂定罰則
從無罪到死刑都有各項名目訂定法規

前一陣子看到殺妻子殺兒子詐領保險金越判越輕 現在是無期徒刑
可是沒多久就可以出獄了

而毒蠻牛那一位就被判以死刑

以第一件來說 王先生頂多也一個無期徒刑為何會判死刑

因為一審法官是年輕人 有正義感
二審法官大數為中年人 擔心誤判以及不要死在自己手上
三審法官都是老年人而請很多等退休 考慮下輩子以及以後子孫等等....

廢除死刑團體說殺人犯也有人權
我只想問誰還給死者人權
死刑或許不能嚇阻犯罪,但多少還是有作用,還有死刑犯要甚麼人權,今天如果發生在倡導人權的親屬,不要跟我說你有多大胸襟,預防和教育,等世界大同後或許可能.
個人的感覺是這樣~

既然生活感覺都有不同程度的分別!事件當然也有~
那生活正面常規的事都有它不同的對等責任,那負面的當然也不例外才對~

嚇阻是當下事件外而外衍生的感受~可能發生可能沒發生的機會!
它不一定接觸到~對吧!那回過頭來~

有這個程度的事件問題,就要拿這個程度的答案才有符合結果吧!
so...合理面對答案才是心安理得吧!

也許那群人一輩子也都在亂配答案結果給自己的人生喔!
這樣在活下去也太...

它也不能正常面對人群阿!因為..一說變成
一個人調適變成一大群人調適七上八下!
還會調適混亂~


只贊成事件在清楚分級,要件符合,丟入審級處理,有的一審,有的二審,有的三審結案
一審無陪審團,法官獨力行使職權
二審有小人數陪審團以法官為主(判決權),陪審團聽判入說明文
三審有完整人數陪審團,法官和陪審團以陪審團為主(判決權),法官說明並結案

這樣的循環會不會顧及的層面比較多,循環起來也比較健康!

私人角度:學理和專業也是有它的盲點和不足處,不如攤開做會不會完善點~
別把自己當超人身心用了!越搞壓力越大,大家也知當學生和執業的差距很大!
合併考試不好考~但...有在多看看社會需求和十年十年的大氛圍嘛?








要不要發起連署,法務部長失職阿,不簽死刑理由在哪
要不要發起連署,法務部長失職阿,不簽死刑理由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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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發起連署,法務部長失職阿,不簽死刑理由在哪
這個是有定論的
法律的作用在於可預期性
也就是說,10個殺人犯抓到1個凌遲處死,不如10個亂吐口香糖的抓到10個都打PP5下
執行連坐法 : 倘若重刑再犯者(販賣毒品, 搶劫, 殺人, 強姦 ......) , 除犯罪者本身處死之外 , 當初關說減免其刑者一律殺無赦 !
三貓之僕 wrote:
小弟在很多銀樓的門口...(恕刪)

台灣的死刑都已經名詞, 不是動詞了, 當然大家不怕
就算抓到, 也一審二審三審............................審到隔壁七嬸都約八嬸都來看熱鬧, 這樣誰會怕

要治安好, 就得用重典,
如果現在的刑法, 比照台灣的軍法, 殺人馬上判死刑 (軍事法庭可不會跟你慢慢耗)
如果今天比照軍法辦理, 飆車砍人唯一死刑
槍斃一個大家認為不可思議, 槍斃第二個大家就認為是在玩真的, 槍斃第三個大家就開始害怕了, 槍斃第四個大家就嚇到皮皮銼............飆車族很快就絕跡了
hauikimo
pieac wrote:
如果死刑能嚇阻犯罪那麼販毒、強姦是死刑那為何有人去做?因為犯罪者的心態就是僥倖
死刑到底能不能嚇阻我想效果有限



事情要看誘因

犯罪的人不是為了僥倖而犯罪
罪與罰永遠不可能將犯罪消滅

道理很弔詭
當法律禁止犯毒,很多人不敢去犯毒
反而成為商業上的進入障礙
供給少了大量競爭者
反而讓犯毒"被保障"成為高利潤的行業
罪越重,利潤越高
你只要敢,就可以發財
於是法律的懲罰卻同時提供了你去犯罪的誘因

平常你不會冒風險去犯毒,你覺得你的未來充滿希望
但今天你快餓死了,被人家看不起不爽到極點,被債主逼急了....
犯毒就突然變成很好的選擇
再說
就像偷情一樣,被禁止的事還提供了刺激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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