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騎警備車上下班槓上記者~

台灣兩大亂源互咬

兩邊看了都討厭
樓主,你是不是本身也是記者阿
感覺01超級多記者在這邊,老實說
記者怎麼樣,干我x事阿
一些人的法治觀念果然薄弱
回應真是令人笑掉大牙
看完只有...
在台灣~警察、記者、立委、議員~全都一個嘴臉,有好有壞~
我們小老百姓,還是顧好自己重要!
ryanyu0345 wrote:
一些人的法治觀念果然薄弱...(恕刪)

你是指該中天記者嗎?都跑到該員警家中了................

刑法「妨害秘密罪」專章禁止拍攝非公開的活動,主要就是因應日漸猖獗的八卦現象,88年新增的刑法315條規定,以錄音、照相、錄影等竊錄他人「非公開」的言論、活動、談話、身體隱私部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規定:「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

ryanyu0345 wrote:
回應真是令人笑掉大牙...(恕刪)

EX:
ryanyu0345 wrote:
看不出記者跟拍這在法律上有什麼問題
如果記者有報出自己的身份字號的話
警察勤務條例第13條與大法官釋字第 535 號
都說明了這名警察押記者回警局是違法
其實這名記者是可以不鳥他們的...(恕刪)


還"報出自己的身份字號的話".................

真是令人笑掉大牙


獨家........獨家直擊中天記者違法實錄??
haiyabusa wrote:
剛才無意間在中天新聞...(恕刪)


記者跟警察一樣,老百姓都惹不起!!
當兩個碰在一起,就是這樣了!!

哈哈哈~~~
阿pentax wrote:
中天記者怎不去訪問 ...(恕刪)


你怎麼知道沒有?
這種回文就像騎車闖紅燈被抓到,然後嗆條伯伯為何不去抓槍擊要犯一樣,一整個無聊!!
請刪文請刪文請刪文請刪文請刪文請刪文
警察大人: 送一下公文,順便回家看老爸,老爸在住院


就算是送公文,也該穿制服吧。(如果是上班時間的話。)
而且送公文,就可以去看老爸嗎?




很抱歉,我是公的!
記者都喜歡剪對己方有利的片段
這又不一兩天的事了



之前中天誤報新聞內容<當時小弟剛好有參予新聞現場>
當事者都親自致電去反應了,結果哩
記者有回電嗎????????這是所謂的打了就跑??????????射後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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