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dversion wrote:
是呀,哈,
這麼有種,那就公布他的結婚訊息出來!!!好讓大家看看他的"氣迫"
台北市我才要喔,太遠了,外縣市,
沒空~!!
karisliu wrote:
看來很多人對 我說了那句 老婆三十五歲了很難銷 很感冒
如果我真的嫌棄三十五歲的我娶她幹嘛
我要突顯的是一開始有網友說我要感謝她爸媽把女兒嫁給我的反諷
我辛苦追來的老婆 大家都三四十歲的人了 何需一定要經由父母親的同意?
結婚這種事 沒什誰要感謝誰 誰應該詭拜誰的問題 在我看來那是陋習
我的case是 就算她爸媽不同意 她還是會嫁給我
再來 本來她家要聘金的 我聽了很反胃 我是和你們買女兒嗎?
我堅持不下聘金 所以也才會有後來她外婆說她是賠錢貨的事件發生
房子給娘家無所謂 如果能夠堵住他們的嘴 很ok
但下聘金這種事 就是原則問題 有些人說意思意思給個六萬八萬
但這不是給多給少的問題 而是該不該給的問題
原則問題就是我的堅持 大部份的人 都是隨隨便便沒有原則的處事 但很抱歉我不是
karisliu wrote:
講了那麼多 我不是想聽嘴炮
我要的是強而有力的辯駁 那些曾經跪過岳父岳母的男人 請問你們的心態是什麼?
因為人云亦云? 因為時熱所逼? 因為演一場戲不吃虧? 因為要給老婆面子?
因為傳統就是這樣? 因為不跪就是大男人? 因為不跪以後就不會疼老婆?
看來很多人對 我說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