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客服的確是要再教育但他們公司或許就是這樣規定有列印下來才有優惠一堆人扯到其他連鎖餐飲的那你今天去a餐飲用優惠點餐可不可以去b餐飲也是這樣規定就是這樣要不然你不要買還能依你個人認知去更動處理哦那如果法律也是這樣搞你認為是誰的問題
這故事裡我個人覺得負面的有以下兩點:1.DNAPub wrote:居然只因為沒列印被視同無效,以後再也不來了." 2.DNAPub wrote:我:"你現在意思是告訴我,下載意思是Print不是Download?"客服:"對,下載就是列印." 讓我覺得正面的也有兩點:1.DNAPub wrote:我就是想要環保 2.消費者勇於爭取權益至於幾個定義上的問題我只同意電子影像可以解釋為優惠券的一種但下載絕不等於列印
kenji4231 wrote:想說晚上就要去吃趕緊...(恕刪) 樓主原文就說了:我們上官網填寫個人資料然後成功下載優惠券後,想說為了環保,還是不要浪費紙張好了,就把優惠券另存圖片存到手機上,開心的前往高雄市三多路必勝客.要我說還是一樣,該店的客服人員語文能力需加強,依各好的客服人員該好言和客人解釋公司規定作法,並對網頁未標示清楚須列印紙本才有優惠的部分道個歉,我相信這篇文就不會出現硬凹什麼下載等於列印?
皮老闆‧喜來登 wrote:消費者勇於爭取權益...(恕刪) 認同您的說法但 消費者的 權益與義務必須一起被重視而不是 只要權益卻把義務棄之不顧本個案中 消費者的義務 ? 拿手機當優惠券 是權益還是義務 ? 消費者權益當然要伸張 但是像樓主這樣誤導與不實的指控並非伸張消費者權益反而讓人感到是一個自我感覺良好的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