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four409 wrote:
請去翻大法官釋憲53...(恕刪)
你也太偏激了
明顯對警察有偏見嘛.....

警察到場難道要站在店外用大聲公跟他交談?
那個警察是臨檢哪裡了?
臨檢的定義在哪?
他既沒翻箱倒櫃
也沒製作臨檢紀錄開罰
你搬出這一大篇關於臨檢的解釋
牛頭不對馬嘴啊....
條子犯法怎麼要求人民守法?
沒錯
但是守法本來就是每個人的義務
難不成犯法的可以說
因為連X統都因違法被關
所以我才迫不得已違法嗎?????

這是兩碼事嘛~~~
那個警察頂多錯在動作太大出手太重
加上個人情緒管理欠佳
最多也是傷害...
那個女的衍生的問題可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