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康. wrote:
「
舉華仔的例子是因為我看到這樣的犯罪的發生是有防止的機會,也就是犯罪的防治有些像醫學上在講,
預防勝於治療,犯罪的預防勝於事後的懲罰。
德國2008年3月斯圖加特旁的小鎮發生德國第二件中學校園痛的濫殺事件,就在我以前讀書的杜賓
根附近。我2008年6月又到德國杜賓根,看到整個邦仍然餘悸猶存。
但是所有的討論都不是在指責中綴這位17歲的少年,沒有人叫他該死。
而是他們努力的去發掘他為什麼會做出如此舉動的原因在哪?家庭功能欠缺,無法適應校園生活、人
格壓抑乃至於沈迷暴力電玩。
所以他們開始整頓暴力電玩遊戲的銷售方式、在中學校園增加心理諮商輔導人員、檢討中學教育的學
習情形等,希望不要再有另外一件校園濫殺。
我舉華仔的例子,是很感慨如果有機會其實這樣的連續犯罪應該可以不要發生,你們難道不能體會,
我們讀犯罪學的人最希望的就是不要有犯罪的發生、不要有人被害。
華仔以及被害少女,背後都有著家庭功能欠缺、沒有人可以好好引導其人格培養的狀況,我會覺得我
們每一個人是有義務,如果你有機會碰到走向逆途的年輕人,應拉一把。應該沒有一個人出生就是惡
魔、就註定會犯罪。
犯罪的問題是教育以及社會的問題,若不思問題的處理,只會讓犯罪不斷的發生,使人不斷的被害。
」
「
嚴刑峻罰就會讓人以為已經對犯罪問題有所處理,而忘記去探討真正的犯罪原因。就像你們許多人以
為把一個變成惡魔的人消滅掉,社會就會長治久安。殊不知若不去面對這個人的犯罪原因而思考如何
處理,下一個你們口中的惡魔會繼續形成,繼續有人被害。 」
「
我沒有立即提告, 而是在發現後花了很多筆墨及時間跟這些網友溝通,有人理解後有道歉或言論已較理
性, 但有些人仍無改變之意.你們不了解最近主張廢死的人所遇到的死亡或姦殺威脅,台灣人民有許多
不理性,這個問題需要處理,而且我已說道歉及捐款公益團體即會撤告,其次,因為根本不知道你們
這些網友的身份, 我要連要探討你們犯罪的原因都無從探討起,所以才要提告,讓警方去查到身份後,
我會想辦法去向你們的父母或親友或上司了解一下你們這些人的人格與行為舉止,並想一下如何讓你
們理解言論自由的界限及預防你們再犯的方法,要發表言論就要以自己的名義為之,不要匿名躲在網
路後面。 」
最希望的就是不要有犯罪的發生、不要有人被害。
沒錯!誰不希望這樣,可能因為家庭、教育、環境等因素導致人格偏差,但不代表殺了人可以不用死!
死刑的另一個用意就是犯了不可逆的錯後所要付出的代價。
犯罪的預防勝於事後的懲罰
既然盧小姐有如此深切的感受,何不用心的去關懷那些弱勢家庭的小孩,
家扶中心、防家暴中心甚至孤兒院,那裡有太多更需要關心的孩子,
而不是說一套做一套,一昧的要求廢死,為加害者爭取他們不應該有的權利。
kn4624 wrote:
這完全是兩碼事
支持廢死刑就該乖乖挨罵?
你的觀念真偏差
對方在該新聞後面對你節錄的那一段也有說明,你都沒看嗎?
「盧映潔說,她舉出該案例,是要表達我國人民不願深入思考以及解決犯罪背後成因」
她說得沒錯,罵的人很多,那些人中有多少人「思考」過?
...(恕刪)
這真是暴露得太好了,這的確完全是兩碼事,「知識份子的傲慢」與「廢除死刑的目標」相互異化、相互矛盾,早已脫離了社會正義而和社會現實成為「兩碼子事」!!這正好也是「廢死聯盟及其從眾」疏離了「社會改革事業」而成為兩碼子事的盲點所在!!
對於廢死聯盟及其從眾而言,她們最大的盲點不在於頭腦是否有洞!!而在於這群廢死之人一直單面向地以為他們面對的是「一整個社會如她們一般的知識菁英」,因此傲慢地認為所有其他的社會成員都應該理所當然地、毫不猶豫地、必須理解和必須接受廢死者的主張!!否則就是反智、反人權?這種邏輯我只在血統論者如納粹的身上看到過,只有亞利安人種是優秀的,劣等人種都該死。
我要說:屁!沒跟工人住在一起,就不要自詡為左派!
一個以法律為職業的學者拿幾篇法律論文出來,就試圖證明自己不在象牙塔而跟工人住在一起?
這跟豬肉販子拿幾塊豬排出來有什麼高下差別?
一個學者自己上媒體試圖宣揚、導引以自己為代表而論述的所謂「理想」的公共議題時,卻又無法接受網民對於此一公共議題和宣揚者共構視而為一的批判時?是不是混淆了私人和私人主動介入公共領域不可避免的因果關係和連帶責任?社會改革若如此輕鬆,人民又何必需要如先知一般的革命者???
你們這些廢死聯盟及其從眾,當你們怪罪「社會」不接受你們的「理想」之前,最好先思考為何你們無法「說服」你們生活的這個「社會」?都是這個「社會」的錯??
思考?能包容多元價值的實踐過程叫思考,動輒要脅興訟的狹隘框架叫傲慢!
虛偽的一群人,噁心!不爽者歡迎來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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