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不顛 wrote:
你講的那些我比你更清...(恕刪)
你的兄弟姐妹不管多久沒聯絡..只要你的遺囑中沒有特別提及..他仍然是有繼承權的...
所以如果你沒有立遺囑..財產會是歸他繼承而不是政府...只要他活的比你久...
不過兄弟姐妹的子女沒有代位繼承權..所以如果兄弟姐妹先死..即使他們有小孩..也是無法繼承的...
julien wrote:
你的兄弟姐妹不管多久沒聯絡..只要你的遺囑中沒有特別提及..他仍然是有繼承權的...
所以如果你沒有立遺囑..財產會是歸他繼承而不是政府...只要他活的比你久...
不過兄弟姐妹的子女沒有代位繼承權..所以如果兄弟姐妹先死..即使他們有小孩..也是無法繼承的...(恕刪)
卡不顛 wrote:
我本來不想回的,沒完...(恕刪)
julien wrote:
放心...只要你有財產在台灣..國稅局就會把遺產稅通知書寄到繼承人手上...
除非政府機關不知道死亡事實的發生..不過那樣政府也沒收不了財產囉~~
不是在跟你抬槓..只是我哥剛過世沒幾個月..他也是單身沒有後代..所以要提醒大家...法令是很麻煩的..
只不過他留下來的不是遺產而是負債..所以整個繼承的流程包括拋棄繼承部份我跑了很多趟...
充分的感受到台灣政府要收錢時的高效率..和辦理其他事情的低效率...
所有有繼承權的人戶籍謄本或是除戶謄本全部都要翻出來...
包括我那些聽都沒聽過..出生後一兩歲就過世..沒來得及長大的哥哥..還有日據時期就已過世的祖父母..全部都要......(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