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love wrote:
我們自己仔細思考一下...(恕刪)


學校教育,除了智育,還有很多,洒掃清潔、負責態度,都是學校教育的內容

學生,尤其是中小學生,並不是只有唸書而已

一個小孩子,如果從小就沒碰過掃把、不會自己折棉被衣服,不會自己收拾東西,被罵了之後,隨便找個藉口推唐,被責罰,就找家長來罵老師......

這樣的小孩子,長大後會怎麼樣?

我只能說,真的很悲哀

如果這僅是一片樹葉而已,那殺人也不過是扣下板機而已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現在的人小孩生的少...
相對的也比較寵...

就變成小孩打不得,罵不得,體罰不得
犯了錯被處罰家長就不分青紅皂白怪罪學校怪罪老師...
久而久之學校老師就"放寬心",打著愛的教育(其實就是放任
既然不能管不能罵,連罰站都不行,那就放任吧...
所以教育越來越爛,整個國家從最根本的爛上去...惡性循環
父母太寵愛,學校太無奈
謝謝各位的回覆.
有給溫暖加油的,也有不吝批評指教的.
坦白說,我有點自私,利用這個大眾論壇取暖,但並不想挑起家長教師雙方的對立.
身為教師的另一半,才知道教師的辛苦,外人只知道老師有寒暑假,深不知每天教務的繁重,也很難想像有時候批改作業到半夜,甚至假日還要到校加班.
也很難想像工作環境造成眼睛,呼吸道,脊椎....等等的職業傷害.
不否認,在現在這個社會環境中,公職人員的職位相對是比較穩定,想要混日子等退休的有,但盡心盡力的人也不少,內人就是其中之一.很想闢個論壇,讓所有的教師的甘甜苦樂有個紓發與交流的園地(學校官方網頁就算了)
往後的日子還長,我會鼓勵內人繼續堅持自己的理念.
再次謝謝各位的鼓勵與指教~~~
min0915 wrote:
那你看 聽 的太少
..........(恕刪)

67711 wrote:
這句話是不是太武斷了點?
...(恕刪)


我說「另外,吐槽一下,全中華民國的老師,除非請假,半天課都是由在學校準備教材、改作業的...我沒看過或聽過有老師拿作業回家改的,所以在學校改作業的時間一定夠。」

是不是「一定夠」在學校的時間可以處理完作業,老實說我不確定,二位的說法不知是不是「常態」??
因為這是教育部官員的問題,如果這是普遍的現象,也是全台灣老師普遍改作業的時間不夠,那應該想辦法增加「作文」專門的老師。

如果小學生一班30人的作文(加上書香、小日記...)難改,那國、高中老師不是到半夜才看的完(國文老師可能敎4-5班),大學教授不是天亮才看完。


Jeff0988 wrote:
老婆的教學一向認真嚴格出名,每天中午就下課,留在學校改作業,備課,寫聯絡簿,常常五點半了還捨不得離開.剛開學的時候每天忙到六七點更是常有的事情......(恕刪)


寫這段是呼應樓主說的,他的夫人"每天中午就下課,留在學校改作業,備課,寫聯絡簿",文中的邏輯有點問題,不是每個老師都這樣嗎??我是強調所有的低年級老師中午後都在學校做這些事。
genius_andy78 wrote:
所以我們那個年代國中生最壞也不過就是騎車抽菸, 現在咧


你們那國中是明星學校吧!

不然國中生是打架、偷東西為主。

我小學及國中還被老師用力賞巴掌,還不止一下,(原因只是小事情)
更別提打手心、打屁股。

以前有的老師根本不把學生當人看,跟對待一條狗差不多,
一不如意就打,跟以前打狗的人沒兩樣。

有的老師重分數輕品德,造成優秀的學生品德低落。

現在則是家長不把教師當人看,一不如意就告,導致學校教育失敗,
造成更多的社會問題。

以前是惡魔老師,現在是怪獸家長
不要打

看你們校長還是主任能怎樣

不懂現在凡事都民粹的想法
根本就是一堆狗屁

不要沮喪

要繼續幹爆那些沒成熟的死小孩

dgkevin wrote:
大學教授不是天亮才看完。(恕刪)


不用懷疑,認真的大學教授真的會看研究生論文看到早上...

因為有時他搞自己的專題跟論文就會先用掉一大堆時間

還有的確很多老師都會將作業帶回家改,這是常態唷~連大學都會,但大學的好處是有的作業可以請助教改
to Jeff0988:
請你老婆調適一下心情吧,現在的社會氣氛下怪獸家長只會愈來愈愈多...
在你老婆退休前,絕對還會遇到更多的怪獸家長,
對於這樣的家長,我個人建議,就放棄他的孩子吧,
因為,班上其他29位孩子及這29個孩子的家長還需要您老婆的付出呢。

每隔一段時間就有認真的老師上新聞或被告啦,
我個人覺得對於那些狀況特多的學生及家長,
真的不值得一個班上有二三十位學生的班導師來花那麼多時間來處理,
不如把時間拿來關心其他的學生。

以下是我在n年前01話題:『 [感嘆] 人本教育下的國中生』連結所回覆的文章:

==========================================================
這類的問題焦點都放在"犯了錯的學生"本身,
人本也只是一直在訴求"犯了錯的學生"不應受到體罰,
但誰來保障那些沒犯錯學生的權益呢?

太座是第一線基層國中教師,
她問我一個問題:
上課時,
有二個學生一直在講話,
影響到旁邊的學生無法專心聽課。
這時候老師如果以言語制止有效那當然最好,
但事實上會引起爭議的案例中的學生往往都是講不聽的,
但現在又不能體罰,
旁邊想聽課的學生怎麼辦?

以人本的觀點,
教師應對犯錯的學生付出愛心,
了解其內心想法及為何要在上課時間說話,
還有..................(略)
但是1堂課才45分鐘,
就需要用大量時間來輔導"犯了錯、在講話的學生",
那原本的課程進度呢?
其他想聽課的學生的權益誰來保障呢?

至於人本一定會反問:
你能保證打了(教鞭咻咻二下)之後一定就能讓該名學生在上課中安靜下來嗎?
至少從我自己以前求學的經歷:yes
請依規行事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92年5月30日台訓(一)字第0920074060號函訂定
94年9月 6日台訓(一)字第0940121652號函修正
96年6月22日台訓(一)字第0960093909號函修正

一、規範目的
教育部為協助學校依教師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並落實教育基本法規定,積極維護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且維護校園安全與教學秩序,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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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教師之一般管教措施
教師得採取下列一般管教措施:
(一) 適當之正向管教措施(參照附表二)。
(二) 口頭糾正。
(三) 調整座位。
(四) 要求口頭道歉或書面自省。
(五) 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
(六) 通知監護權人,協請處理。
(七) 要求完成未完成之作業或工作。
(八) 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
(九) 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公共服務(如學生破壞環境清潔,罰其打掃環境)。
(十) 取消參加正式課程以外之活動。
(十一) 經監護權人同意後,留置學生於課後輔導或參加輔導課程。
(十二) 要求靜坐反省。
(十三) 要求站立反省。但每次不得超過一堂課,每日累計不得超過兩小時。
(十四) 在教學場所一隅,暫時讓學生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距離,並以兩堂課為限。
(十五) 經其他教師同意,於行為當日,暫時轉送其他班級學習。
(十六) 依該校學生獎懲規定及法定程序,予以書面懲處。
教師得視情況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之管教措施。
學生反映經教師判斷,或教師發現,學生身體確有不適,或確有上廁所、生理日等生理需求時,應調整管教方式或停止處罰。


cjclee wrote:
請依規行事學校訂定教...(恕刪)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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