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gy wrote:
因為經常跑高速公路....(恕刪)


ETC是個很棒的東西,但是給了遠通,作了什麼大家都很清楚
從一開始的國人研發的軟體,利用手機訊號當作過站偵測,免費要給交通部用
結果被打槍,人家賣高價到國外,外國搶著要

之前新聞也上過,ETC弊案某官員被判刑確立,遠傳也有被處罰
然後呢? 照樣勾,照樣結

ETC真的是好東西,只是被官商拿來作為無恥的賺錢工具
非常欣賞堅持用回數票或零錢過收費站的大大
他們用自己的不便利,默默的抗爭貪污腐敗

讓我們為他們致上最敬禮!!!
香吉士的蔚藍海域 wrote:
滾石不生苔........ 溝的勾當嗎??

看看這一年政府的表現摟...



kellenhuang wrote:
官商勾結 接下來的以程計費不就是用來幫廠商解套的

這個政府真是有一套事事算計老百姓 圖利財團 算我當初投票看走眼了



海豚 wrote:
換那個當初,收錢執意用紅外線系統的政黨 會改變 ETC ?



imcrazy wrote:
對喔...反正政府也給了大家一個交代了.....

官員雖然交通部長沒事...但至少也辦了那個跳窗耍寶拿刀說要自殺的機要秘書呀.....

不然你們這些暴民想怎樣呀???



人民自覺 把ETC變成一個議題

相信在野黨會很有興趣把這議題放大來看


現在 在野黨有兩大敵人

一謂先生

二謂龜山王


一個ETC 可以把這兩大敵人剷除

如果您是在野黨的2012候選人 您不會有興趣?


換了之後會不會有所改變 這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

1.換了之後 先生及其下人 很多人會因為ETC被清算

2.換了後如果還是沒改變 2016再換
不能讓某黨只挨打 不還手 是吧?

全民體驗過了之後還是會用回數票! 奇怪ETC這各機子為什麼可以做的這麼大....?

搞不懂! 以現在的科技~遠通居然還可以把機子搞到這麼大.還要叫我貼在玻璃上!我真的很不想這樣做!

awang2009 wrote:
若有人敢開賭盤 , 我敢跟它賭身家,100%不會換啦 , 等到時間到就是變成你沒etc就別想上高速

公路的窘境囉 , 你知道現在政府和遠通在等甚??

解答 : 等死 ! 不過是等用路人自己死 , 目前政府要開始用里程計費的時間表都有了 , 不用的就是

等死不是嗎~


呵~這麼有把握賭身家~

沒ETC 就別想上高速公路?! 請問這條路是誰繳稅 繳過路費開的路~

不是私人的道路!! 私人道路 就可以大聲說 沒有ETC 不能上路~

出國看看國外 美國 人權立國~ 收費公路上除了 電子收費 一定會有個人工收費道

難不成 有人喜歡用零錢付通行費 也不行嗎!?

有人就是不喜歡 電子收費 有人就是 很少用到公速公路 反正一堆理由 不想用


翻一翻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0 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國家開通的道路~使用者 付費 去用路~買回數票 or 零錢 一樣是合法用路

行的自由~ 呵~ 只要有人說 只有 ETC 才能上國道~ 馬上就會有 憲法 抵觸

結果 每個 上下高速公路 出入口 都要有一個電子收費 一個人工收費 這樣才公平

呵~很希望看到有那個 高官 有這麼有力 敢說 電子收費 才使用國道
"全民體驗過了之後還是會用回數票! 奇怪ETC這各機子為什麼可以做的這麼大....?"

因為他不只是單純的ETC....

遠傳最主要是要讓ETC儲值卡可以像i-cash一樣...

使用在遠東相關企業及休息站等等...

帶來龐大的金流與商機...

不然醜到翻掉還堅持選用是頭腦有洞嗎??
貪是貧字頭 慾多化成愁 千江取瓢飲 知足自長流
既然這樣.儲值也能過.回數票也能過.鈔票也能過

就看個人摟..不然整合.用悠遊卡吧!

應該很不錯..開玩笑的~

之前人工收錢+收回數票.這些錢不外乎

整修國道+增建國道+維持路面整潔

之前國道灑鐵釘.不就是利用這些錢處裡?

但是呢?每天流量那麼多..就這樣進到徐老弟的口袋?

少說幾億吧?在還沒拿給政府錢時候.自己先拿去存起來

拿利息1%最少來看..的確賺很大

我只能說我寧願國營.我也不要給財團賺走

賺那麼兇.只會說成本問題..這根本不是問題.藉口很多!
這種過時的系統當初還被扁政府當個寶,
現在事實證明根本是個屁!!

Sevenup wrote:
ETC是個很棒的東西,但是給了遠通,作了什麼大家都很清楚
從一開始的國人研發的軟體,利用手機訊號當作過站偵測,免費要給交通部用
結果被打槍,人家賣高價到國外,外國搶著要

之前新聞也上過,ETC弊案某官員被判刑確立,遠傳也有被處罰
然後呢? 照樣勾,照樣結...(恕刪)




用紅外線就是個錯


EddyTu wrote:
這種過時的系統當初還...(恕刪)


前交通部長林陵三的機要秘書宋乃午,被控在交通部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案收賄,洩漏招標資訊給廠商,最高法院昨天駁回宋乃午上訴,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重判宋乃午有期徒刑十一年、褫奪公權八年確定

而林陵三是否有涉入,還在調查中.

所以問題出在哪要分清楚...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這一棟樓不能沉
ETC無罪,遠通有罪
ETC無罪,遠通有罪
ETC無罪,遠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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