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主你應該自己行使防衛權這樣未構成重大傷害通常最後結果是判拘役易科罰金若他出現小朋友甚至於微罪不舉在於法官自己心證記得不久之前有人說法院是幫有權跟有錢人開的還是建議你提告到底其實如果你反擊就像你說的特種部隊結果一拳打死他或重傷害其實你自己家庭也完了有些人是故意生事的像前幾天我要過省道紅綠燈一個阿婆應該八十歲以上刻意等了一半時間才闖紅燈**他是想刻意害人我之前聽過最可怕的是一名老婦人跟前文那位一樣.想要一筆賠償金我有追去問他說妳不 知道紅燈嗎他回答說知道阿那個眼神很可怕感覺他故意要讓人撞的這個時候如果有人不注意碰到她法官會以一條應注意未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