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官殉職慰問金 判父母不能分~

Dave5136 wrote:
你覺得跟誰姓沒差(我也覺得),但社會上很多人有傳宗接代觀念,姓什麼可重要了。你覺得把小孩生下來就是愛亡夫,但社會上有許多不愛生父的,也會把小孩生下來。

所以請不要以你自己的價值觀,去「猜測」別人的想法。

以實際狀況舉例、王永慶算是愛面子的人
身份、地位也都足以動搖國本~

但王永慶死後才被證實
他在外還有羅姓的兒子
若是以你的價值觀、不也猜測了別人?

好歹以王永慶的例子
他們王家性啥也很重要
可惜就是正巧特例、兒子生了沒跟老爸姓
但還好、家產仍舊可以分個好幾億...
rexjian wrote:
我想你也適可而止吧。.我只是指出邏輯上的不必然,..(恕刪)


妳的邏輯不必然性大家都懂
既然大家說的都是假設
我只是說出有些假設比較合乎常理 
但有些假設就過人身攻擊了
我認為婆媳不合的假設 是比較有可能的 
畢竟生活週遭也常常在發生
但是大大的假設 " 我說:憑生下遺腹子並不足以證明她仍深愛亡夫 "
是依據什麼樣的邏輯
也請大大解釋一下
不然我會認為你是來亂的







David-Kuo wrote:
這個討論串一堆沒結婚...(恕刪)


我覺得只要不加油添醋,他們不過就是仗義執言 古道熱腸罷了.
這種勇氣 在這種自掃門前雪的時代不多了...

JessieC wrote:
不好意思喔~因為我家...(恕刪)


不會他老爸是教國文或歷史的吧?
看到各位的不同言論 我只有一個想法 看人吃麵喊燒
不是當事人卻在這邊辯論 人家家庭的事外人應該沒啥資格在這邊說長道短的吧
法院判給媳婦 夫家不滿就上訴摟 外人就等戲看就好了 沒必要在兩邊灑鹽了
一個死兒子 一個死丈夫 小孩剛出生就沒有爸爸 都很可憐 就放過他們吧

JessieC wrote:
再說新聞內說的
"她拿了將近2000萬,我們拿不到200萬"
這也不是事實~就前面的回文看來老人家拿的比古妻還多不是嗎???
...(恕刪)


2年前錢都被媳婦領走,
後來打官司才判2老可分,
挺正常不是嗎?

afu823 wrote:
我只是說出有些假設比較合乎常理 
但有些假設就過人身攻擊了
我認為婆媳不合的假設 是比較有可能的 
畢竟生活週遭也常常在發生
但是大大的假設 " 我說:憑生下遺腹子並不足以證明她仍深愛亡夫 "
是依據什麼樣的邏輯
也請大大解釋一下
不然我會認為你是來亂的

...(恕刪)


你才比較像在那邊輝的吧?

"憑生下遺腹子並不足以證明古妻仍深愛亡夫"
是不帶價值判斷的邏輯上陳述,
就是她可能愛也可能不愛,
是人身攻擊什麼?

反而在無證據下假設古氏二老虐待媳婦,
這才是人身攻擊吧?

麥擱鬧啦好呗?
David-Kuo wrote:
但王永慶死後才被證實
他在外還有羅姓的兒子
若是以你的價值觀、不也猜測了別人?

好歹以王永慶的例子
他們王家性啥也很重要
可惜就是正巧特例、兒子生了沒跟老爸姓
但還好、家產仍舊可以分個好幾億...
...(恕刪)



不同姓代表當時見不得光。
王永慶做為一個財大勢大的男人會偷吃又愛面子正常得很,
有啥稀奇了?
古妻可是明媒正娶的惟一配偶,
你要把她的小孩和那種外頭勾三搭四偷生的相提並論喔?

王永慶自己檯面上認可的配偶,
除大房沒生,
二到三房哪一個子女不姓王?

rexjian 2011-07-08 09:55 #94 wrote:
不好意思,
我完全不認識古飛官和他任何一位家人親友,
那請問您是他遺孀的親友嗎?...(恕刪)


我也不是
只是看您這裡說的活靈活現的....

rexjian 2011-07-08 01:27 #86 wrote:
...(恕刪)
結婚到10年才有小孩,
若非不孕或懷孕困難,
就是夫妻至少其中一方不想生。

男方有穩定工作又是家中獨子,
妳認為前9年誰不想有小孩的可能性較大?


說了這麼多原來都是您的假設性推論
而且還是錯的

rexjian 2011-07-08 09:55 #94 wrote:
關於這一點我承認是我誤解文意,
認識10年非結婚10年。...(恕刪)


而您所引的報導中....

rexjian 2011-07-08 09:55 #94 wrote:
去年10月殉職的飛官古智賓的父母親,現在還住在台北外雙溪的簡陋房子裡,喪子的傷痛至今無法平復,在生活上,也只能靠女兒一個人賺錢。古智賓的父親古萬濬指控國防部不把他兒子的遺體全部打撈上來,甚至給了撫恤金後,就對他們不聞不問,也怪媳婦帶走2千多萬的撫卹金後,就不再跟公婆連絡,說著說著,他忍不住掉下了淚。...(恕刪)


有沒有辦法完整又完全的將遺體打撈上來就不提了
另外我還有些小小的疑問
我承認我很懶
沒去查新聞
不過看這裡網友說的撫卹金是1500萬(已由三方平分)
再加這筆控訴的180多萬
怎麼加都離古父說的兩千多萬有一段距離(對了,為什麼這筆新聞沒有說古家二老有分了撫恤金?)
至於有些人說古家只分到兩百多萬......
rossitruth 2011-07-06 12:20 #7 wrote:
朋友假如您知道事實的話 我想您就不會這樣寫了 連自己的孫都不能姓古 要看孫比登天還難...(恕刪)

連性別都搞錯
我會對這些人是否了解事情的全貌感到懷疑...........

P.S.再補充一下,請問有沒有人知道這對夫妻結婚幾年了?昨天晚上在回應時突然想到當上上尉才結婚是件很正常的事......
rexjian wrote:
妳比較像在那邊輝的...(恕刪)

請妳去找我發的文
我從頭到尾 只是說 婆媳不合是可能的假設
哪一句話我有提到 古氏二老虐待媳婦
是你張冠李戴又搞不楚狀況
還說我一直在輝

再看你原文
---------------------------------
僅憑女方是否保留小孩,
未必就足以證明她仍深愛小孩及其生父。

即使退一步講假設當下仍愛著亡夫,
轉身不到1~2年就另結新歡者同樣多不勝數。
---------------------------------

從頭到尾在質疑女方為了亡夫所做的犧牲
還影射女方 可能另結新歡
妳到底是安什麼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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