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怎麼看都是國中生去撞機車,新聞卻可以這樣報導....該新聞台播報此則新聞字幕換了三次均是國中生"被"/"遭"機車撞/衝撞.此報導對那位騎機車的人很不公平,突如其來的撞擊難道機車騎士還真要吃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嗎?主動與被動在刑責上差很多的,***圖面擷取自youtube
BenSheets wrote:還記得前幾天去撞機車...(恕刪) 其實.只要當事人跟機車騎士道個歉.認為自己因為聽音樂疏失.未注意到來車..我相信機車騎士也會認為自己車速.過快些..而原諒那個國中生..只要沒受傷就好..至於..他的同學部份(彭同學..何同學..陳同學)..因為有些說法..對他們國中生不公平..所以會有聲音出來平反..這是無可厚非的..不過在有些價值觀.方面.還希望那些國中生能多多思考..會對自己有幫助的.
國中生跑去撞機車,全新的打工方式嗎?機車騎士要賠精神撫恤和醫療費......,機車騎士還要向國中生父母道歉呢可以出名又可以賺錢,好同學也會跳出來力挺,原來去撞機車可以得到這麼多友情,又可以向學校請假少寫一些功課,那我年輕時幹嘛裝病不去學校一兩天,我直接找台衰尾機車瞬間跑過去意外碰撞就好了,搞不好會越撞越聰明,朋友們也會找我研究怎樣人肉撞機車才可以人沒事但放假又賺錢
小屁孩應接受賠人家修車錢的懲罰,回家還要被爸媽打屁屁啦,做錯事要承認,有改善了才叫做 成長 啦,死不承認兼硬凹那個是任性難教的小孩喔過馬路要看清楚,誰說年紀小=可以亂來=永遠沒有錯,我小時候過馬路也是仔細看清楚才會衝的,連看都沒看就在衝啥小,我是法官就直接判那小鬼敗訴,還要接受交通安全講習,父母抽空一起來上課效果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