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碼的動線分流應該做到吧!!
你不把某些行人/車流量大的路口做適當的動線區分
完全要靠"禮讓"??然後開單??請問上下班時間左右轉車輛不塞成一團才有鬼
上次去香港,在鬧區,只要有地下道/天橋的路口,平面道路就是不讓行人通行的
徹徹底底的做好動線區分,香港朋友要帶我去某地,自己還研究了半天要怎麼走天橋/地下道,他跟我說馬路不是每個路口都能走人的
反觀台灣,什麼鬼政府!!有多少路口是上面一個天橋,下面一個斑馬線,多不勝數阿!!笨蛋才會走天橋吧!於是天橋就養蚊子,下面斑馬線就繼續人車爭道
更讓人生氣的,上次台北市政府還在檢討天橋使用率過低的問題,然後得到一個結論"由於車輛禮讓行人的觀念進步,所以天橋使用率低,是該讓天橋功成身退的時候了"
什麼鬼結論啊!!已經蓋好的天橋不讓他善加利用,然後想拆掉他,浪費納稅人的錢,然後動線混亂之後想對車輛開罰單??
養這麼多瑙殘公務員台灣只能繼續走向敗亡之路
AM TSR/BF PR/BIRDY Ti/BIRDY Capreo/BROMPTON M6L/DAHON PSL/DAHON Jxp/DAHON III
各位同修大家好啊
我是雲甫
提供給大家參考喔~
嘻嘻~
參考資料:行人慢慢走 11/1起將開罰
資料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行人慢慢走-11-1起將開罰-060629527.html
台北市警方10月1號起擴大交通執法,針對駕駛沒禮讓行人開罰,不過這樣的取締動作,引發不少駕駛不滿,認為有些時候根本是行人慢慢走,這樣的心聲北市府交通局,上午會同警方冒著細雨,在重要路段對低頭族行人進行勸導,如果行人拖垮速度,11月1號起也將開罰,得處新台幣300元。
一大早,台北市警方路口大陣仗取締,遇到上班時間,騎士穿著雨衣冒雨上班,但沒禮讓行人,遭到攔車勸導。女騎士好悶,明明是行人慢慢走,卻還得耐心等候,不少駕駛感到不公平,而這樣的委屈,執法單位聽見了,11月1號開始,行人不加緊腳步過馬路,也要開罰。
往後行人過馬路,像這樣講電話,或當起低頭族,可不能認為「行人我最大」,北市府交通局和交通大隊研擬,路人龜速前進,不罰駕駛罰行人。10月1號大執法開始,駕駛路口不禮讓行人,短短一個月警方已經開出1554張罰單,而行人違規穿越馬路,和斑馬線逗留也有1313人遭罰,但還是有行人認為,政府根本沒宣導。
為了有效降低交通肇事率,同一時間基隆市也展開宣導,挑選的路段一針見血,行人違規數量明顯增多,愛三路和仁二路口地下道設置多年,不少行人為了方便,捨棄地下道。
老人家行動不便,也怪路口設置通行不齊全,警方面對駕駛和行人雙重抱怨,執法起來確實兩難,也只能加強呼籲,彼此多一點同理心,不僅自身安全有保障,打結的交通也才能獲得紓解。
和氣 禮讓 福善 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