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無 wrote:
這種態度被開罰單 剛好而已
反正一個媽媽帶著小孩騎車闖紅燈
沒出交通意外 算賺到了不是?
如果照樓主的不爽性格與「牠」的這個字的用法所顯露出來的性格
故事可能會有另一種走向:
樓主紅燈「發動機車」又不小心移動了一點點
突然被一台不長眼的汽車或是其他駕駛人撞上了
又很好運的造成人命的損失
大概樓主的家人會發另外一種文
為什麼警察就在旁邊,看到闖紅燈的騎過去沒有攔下來!?
為什麼警察看到違規沒有100%執行公務,警察失職草菅人命!
警察偷懶、警紀散漫、警察值勤期間竟然在喝飲料、吃漢堡!
兩位員警現場看到違規竟然沒有執行勤務、互相包屁、官官相衛!
如果警察好好值勤把機車攔下來就不會損失兩條人命了!
兩位警察因為值勤期間沒有好好把關造成一個破碎的家庭!
因為警察失職,我家人死了,我要討真相!國賠!(所謂真相就是警察在那邊害死人)!
反正遇到事情好康的都要全拿就對了
違規警察不可以攔我
警察攔我了我就質疑你的身份
確認身份了我就質疑你的態度不佳
態度好了我就就質疑你值勤不當、躲在角落偷偷摸摸
正大光明站出來我就把平面圖畫出來上網請大家主持公道說這個地點有爭議
統統都順你的意了
還可以說警察不去抓殺人放火,跑來抓我小小交通違規搶錢搶瘋了
就算不靠腰說警察搶錢,我也可以找議員來開記者會說警察執法瑕疵
站在理字上,全國我最大
我可以違規、警察不可以開我單、出事了錢拿來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