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愉快的下午茶經驗-台中市 花門餐廳

1.服務生的態度是不對 >> 不該沒有阻止小孩在那跑來跑去
2.因為現在的父母生的少..所以都很寶貝自己的小孩...但是..這個時候是父母身教最好的時機..因為還好小孩沒事.
而在此時告訴小孩..在公共場合.又不是公園也不是球埸本來就不該這樣了...
3.下次如果沒帶小孩子去的話..又剛好看到別人的小孩跑來跑去..我想就會有人說..這小孩是怎麼了..這樣沒有教養.
如果也滑倒了..可能就會說..誰叫小孩子亂跑....下次我不來了..因為這裡小孩子都跑來跑去..喝個下午茶的心情都
被搞差了..

這應該就是將心比心...希望能在這次的經驗中學到..要懂得尊重別人......人家也是來享受下午茶的美好時光的..
顯然又有個提一水桶98無鉛的趕來滅火!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矮子喬登 wrote:
顯然又有個提一水桶9...(恕刪)


顯然不只是98無鉛..是高鋅鋔值的JP航空用油..這篇就快炸開上鎖囉~~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看來這家花門餐廳就要出名了!再討論下去應該很快就會有新聞媒體幫它免費宣傳...
心靈奧客誤踏地雷休養30天中...

ryan4825 wrote:
鋅鋔值的JP航空用油


好像不是那兩個字
航空用油應該是重油,燃點比較高吧?
這傢伙從今天起禁入八卦版,再犯,就請大家圍勦,謝謝~
hchf wrote:
這邊是討論區,並非個...(恕刪)


您這樣說,我倒是沒想到....

討論嘛~~~是沒錯啦!!

不知道是誰說的...

「你的話我不認同,但是我誓死捍衛你的言論自由」...這應該是討論的某一層面的意義。

但是,包括我吧....您看....有些是指責還是討論?

從一件事....

發展成大家都來討論一個人....!!

這真的正當性很洽當的發展?





hchf wrote:
這邊是討論區,並非個人部落格,
在討論區批評別人,就要有被指教就勇氣!!
成就自己的對能幹麻?
這邊是公開場合,既然他已經公開的批評商家的不是
為何不能有人來請他檢討自己的不對呢?...(恕刪)


推+1

來這邊發這種文,就要有被鞭的準備啦.
小弟也曾被鞭過好幾回(痛...)

要發洩可以去微風論壇的幹橋專區.絕對不會有人鞭你
Nothing
Mach Hwang wrote:
「你的話我不認同,但是我誓死捍衛你的言論自由」....(恕刪)

這的確是討論的最高境界, 只是知易行難, 否則您大可不必請版主將您那篇良禽擇木而棲 上鎖. 不需用到誓死捍衛別人之自由那種程度, 只要做到能任憑鄉民公論閑聊就很好了.

拜讀過您之前開版發文, 因此小弟遣詞立意必需慎重一點, 依 教育部國語辭典之解釋:

指責:責備、怪罪。
討論:探討研究、尋求結論。

這2點其實不好拿捏, 樓主及2樓朋友有討論到"積水滑倒"之狀況, 亦難免有指責到"用很不耐煩的眼神" "充份顯示了訓練不足", 往後其他討論者又何嘗不是如此, 您何需硬生生加上"公審" "定罪" "多踹一腳" 種種引人不快之文字呢? 這不就是我們所不願見到的'指責"多於"討論"嗎? 聰明如您, 實不必在一吐為快後, 再加句"OK...我也是嘴賤" 來和稀泥.


會從一件事談到一個人, 是因為這件事是由這個人而起, 這樣發展應沒錯吧?

閒聊八卦討論區本就是各抒已見, 由多角度來看同一件事情, 歷經漫長9 頁討論, "花門餐廳事件"是非曲直, 大家心中都已經有一把尺了, 您可以不認同我的言論,但請您捍衛我的自由.

歡迎指教.



Mach Hwang wrote:
再好的教養不也會被咄咄逼人的無奈,逼出氣話?

您既然是老師,您應該有客觀的感覺,去理解被群起而攻的感覺!!

那請問多數決...教育裡就是正義?

就是對的?

被一群學生排擠的就是錯的?

現在,這不是活生生的上演在你眼前...?
-----------------我是分隔線--------------------
上面的回文很有趣...
被人排擠不一定錯...
但是...有想為什麼被排擠嗎???
樓主的情形就如你所說的.........被一群學生排擠的就是錯的?
但是...其他網友想知道的是.......學生知道為什麼被排擠嗎???
我想...這篇想討論的...應該是後者吧??
顯然這版不是我們這些沒修養、不識字又沒衛生的人該待的~~~~逃!再開一版「不愉快的討論區經驗“不愉快的下午茶經驗-台中市 花門餐廳”」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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