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撈蝦落海失蹤家屬哭泣指責空勤消防救災不力 (13頁第184篇宣導穿救生衣+浮具自救)


qwert3131 wrote:
在私人公司每個人的工...(恕刪)


救難工作與私人企業之工作不能等同類比

另外也沒有人說不可以有反對意見

但請有憑有據

以下為有意義反面意見之假設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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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風速及海象,依照某規定及現場與直昇機基地距離,直升機應可於接到指令後幾分鐘內抵達,同時可降落人員進行救援

但觀整體救援過程,其所用時間明顯高於依規定之應用時間,致危難者失去生命

所以我們可以對救難者及單位進行檢討
----------------------------------------------------------------------------------------------------------------------------

以上為有意義之反面意見

這樣的反面意見,才叫有憑有據

但本討論串之反面意見......個人不贅言

以上
站在旁邊說風涼話誰都會

真正叫我去當消防員我可不行


古有差不多先生,今有都他對先生

真是有夠妙!
重覆發言,刪掉

再推一下這個新名詞,都他對先生

其實對自我中心很重的人,說什麼都沒用,
只是這種濫用他人愛心的人,
有一天一定會遭到反饋吧!
名稱 只是個願景
危地勿近,難道書都沒教嗎?
沒教也要看電視吧
資源是要在有必要時才用,而不是無止盡的浪費
貧窮不是世襲制 只因萬般不珍惜 貪官沒有現世報 斷子絕孫應後人
okba0728 wrote:
換個角度來想 空傯 ...(恕刪)

Sorry ~ 您這些話我無法贊同 ~
空總設備如何 , 當然有待商榷 ~
但重點是 ----> 颱風天還出門 , 這是自己找死 ~ 怨不得誰 ,
就好像颱風來還去登山的人也是相同的道理 ~
這是是有因才有果 ~
設備與人員好與不好 , 不能混為一談 ~
再說家屬固然悲傷 ~ 但是如果不出門 ~
就不會有事情發生 ~
很多事情不要只看事情發生的結果 ~
要看事情發生的原因 ~

我很贊成前面有人說要收費 ~
在國外就算是出動公家機關的消防車或救護車
都要收費 ~ 因為你是用了全民的資源 ~
去做你個人的事情 ~ 所以我贊成收費 ~
沒辦法
關於人命
永遠只能成功不能失敗
只能死從業者
不能死客戶
走另外一行服務業的...醫療業
早就認命了
舉個例子
我有個朋友在急診沒天沒夜的幹
有一天早上交班前5分鐘
一個懷孕中期的外籍新娘病危來到醫院
他做了初步的處理後交給白班的人
最後
他跟上頭的人因為沒有優先去救肚子裡的小孩
被告了
...
反正只要人沒救到, 就是你的錯

這件事裏
問題最大的是媒體拉
試問
有誰的修養這麼好
在這樣的事情發生後能不發脾氣指責他人?
或著在經歷危險的任務後還沒休息就被批得狗血淋頭
心裏沒有怨氣, 不想發洩?
這樣的狀況之下媒體不知道只以報導事件的方式來和緩大家的怒氣
卻不停的炒作....

家屬要抱怨, 我們能說甚麼?
他們也只是出於愛家人的心造成急切的情緒
就算是赤子兄苦水多, 又有何過錯 ?
這裡不是八卦版嗎?
三番兩頭看到一些錯誤的事情發生, 誰不會悶呢?
有些事情要等氣過了再說吧
靜一下, 往好處想
我們能看清更多的事情

整篇討論串裏唯一有意義的一點: 要穿救生衣
to 烈燄赤子大大
我比較好奇是那些救難人員事後有沒有受到懲處
以我從電視上和報紙看來的訊息,我不覺得 那些救難隊員何錯之有
本來搜救就不保證一定成功
以這個案例來看

要檢討的有
1.受難者本身 : 明知颱風天風浪有風險, 為何還要出海, 為何不加強安全裝備
我想, 這也是你原 po 的本意吧

2.縣市消防首長及縣市長 : 預算,裝備,訓練 操在這些人之手, 要沒有要求, 有沒有爭取
每個人都是人身父母養的, 都是凡人, 都不是神或超人, 要這些人用不良的裝備, 不足的訓練 去救人
是強人所難, 更不能令別人去捨身救人, 每個人都有家庭父母

3. 那些立委 : 這個就不提了, 唉

看到這次事件, 我就想到美國洛杉磯 河道救難隊 的成立經過
大約在 1990年代吧
當年 洛杉磯 山區降下大雨, 有 3 名小孩在洛杉磯的一處洩洪道玩耍, 結果無預警的大水來了
當時河道旁正好有警車, 一名警察立即下去, 抓住了其中2 名小孩, 在大水無情的沖銷下
最後這名警察在別人的支援下, 也只救起一人, 另一名因力竭而鬆手
之後,在受難者母親及該郡議員的努力下, 成立了這支隊伍, 多年來已成功救了不少人
但是, 罹難者也不少

我想, 時空換到台灣, 相信又是一堆口水, 指責該名員警為何只救起一人, 而不是2 人
但是當時, 受難者母親卻是再三感謝那名警察救起她的一個兒子

當然, 我們不能要求這事件的受難者家屬能如此做, 只是, 我們這些旁觀者
是不是能要求我們的立委,縣市首長, 多給那些救難單位多些資源

我相信, 有更多的資源, 更多的訓練, 更多的民眾宣導, 才能避免這種事一再發生吧
相信 如果 能有這些資源和訓練, 赤子大大 你也會被操練的很心甘情願吧
sun16888 wrote:
版主是消防人員開版的...(恕刪)


哪句話輕蔑了,可以說明一下嗎?
我沒看到有輕蔑的語氣...
sun16888 wrote:
警察可用清佻的口吻說...(恕刪)


很爛的比喻...真懷疑你頭腦在想什麼


sun16888 wrote:

不要隨隨便便就把其...(恕刪)


事實上是浪費資源....颱風天出海做什麼
雖然死者為大,但是 很確實的是在浪費資源
而且版主也不是在指責...你到底有沒看懂!!
不要你不同意的話!!就說版主是在指責!

人家呼籲的是 類似這種危險的天氣 就不要冒著生命危險出門了!!
你到底有看沒有懂阿...腦筋轉一下好嗎?

沒出門就不會發生事了!!
qwert3131 wrote:
在私人公司每個人的工...(恕刪)


暴虎馮河

徒手打老虎.徒步涉水過河..那是莽夫的行為...可取嗎?

若今天赤子的論點有錯.還要硬凹.當然可以接受公評...

但是赤子看不出..自己錯在哪裡...?



1.直升機在狂風暴雨中趕到.也盡了力救援.海象惡劣能見度差.

沒看到人怎麼丟救生圈?看到黑影就開槍嗎?

2.救援的單位有出海.消防/海巡單位有救到人啊.

3.有救到的人都是應該的..但是救不到所有的人就是失職?就是怕死?

但是看看都他對先生是怎麼樣的言論...

1.當消防隊員就是不能怕死.否則就辭職..這算啥公正客觀的公評?

2.沒有救到人就是不對.不檢討為何民眾要在颱風天讓自己暴虎馮河置身於危險中.

卻把責任通通加諸在救災人員身上.這公平嗎?

消防隊員盡力拯救之後..若很遺憾仍然救不到人..若能保護好自己的生命.

他等於就救了自己..隔行如隔山..

不在其位.不知其苦..沒當過消防隊員.不知道我們的苦和難處..

當然..

若是要直昇機栽下來陪葬.或者救生艇翻覆.讓所有救災人員殉職...

這樣才叫盡責的話..除了多幾個破碎的家庭..

不幸罹難的漁民難道就能因此獲救嗎?


若一開始不分青紅皂白就跳下去..還能救到那位獲救者嗎?

那...歡迎大家踴躍加入消防單位努力當烈士...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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