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性交易除罪化比較好,反正都是成年人,對自己身體有自主權,要怎麼賣是他家的事,何必浪費警力,社會資源去抓這些,黑道,小偷,詐騙都抓不完了,還有閒工夫去管這個.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沒有人受害,一個有錢賺,一個抒解一下,皆大歡喜
那些打造刀劍為耕犁者,將為沒做這事的人耕田
murphyhsu wrote:
但台北市要放在哪區啊?大安森林公園中央嗎?
養那麼多官員及公務人員, 擁有都市及土地規劃權力, 假如他們找不到解決方法, 那我建議就設在各縣市政府大樓, 騰出一樓做民眾服務.

另外又牽扯到管理層面問題, 基本上是禁止拉客或流鶯亂飛情形發生的, 不可影響一般民眾. 一切都在建築物內進行. 民眾會看到的可能是, 有人猴急的進去, 腿軟的走出來

假如政府願意請我當顧問, 我會建議弄一條愛之船周遊各縣市(版權所有), 一縣市停留一天, 生意好時可多停留幾天, 繞一圈可能要花兩三禮拜, 到時民眾水庫飽飽, 又得洩洪了 船上能外加casino更好

toa621 wrote:
我覺得性交易除罪化比...(恕刪)


性交易除罪化會有"道德風險"

例:受壓迫的弱勢幼齡女子,會被逼去從事性交易
jj.j wrote:
最近這新聞又炒的沸沸...(恕刪)


贊成+1

這跟以前美國禁酒一樣
私釀酒搞到黑幫大火拼 私底下也是偷偷來
導致更多犯罪率
到最後 不禁了 不就這樣
有人會為了酒火拼嗎 有人會私下走私酒嗎 有人會為了酒的利益打打殺殺嗎
不會了阿 至少到現在 酒 對人民來說 跟汽水沒兩樣

公娼 我覺得是必要的
無法防範 與其偷偷來 大不如光明正大 既可以減少性病傳染(定期體檢)
也不用一堆援交妹 到處援交 還有人被仙人跳 等等的詐騙行為
設定特定區域 好好安置 也可以增加稅收

說實在 這社會 並沒有想像的好 道德倫理 .... 早不知道丟到哪去了
捍衛一些有的沒有的 都是表面功夫
其實大家都來暗的

+1 wrote:
我了解大大意思, 也...(恕刪)
奇怪的理論
如果真的是要開放,又何必要做出無謂限制,這樣只是多了不必要的標籤
做這種行業,當然還是以年輕貌美為大宗,應該很少有應召站會想自砸招牌
有人看過有哪間酒家是以年紀較大,或是以店內小姐有特殊隱疾來招攬客人為主的嗎?
如果真的有這種限制,要賺錢的業者最後還是只能繼續地下化
而符合條件的個體或業者,絕大多數還是無法維持吧
最後的結果還是會跟現在情形沒什麼兩樣
ptx wrote:
如果真的是要開放,又何必要做出無謂限制,這樣只是多了不必要的標籤
為什麼要限制? 前面說過了, 也有其他大大說了, 不重複. 至於贊不贊同, 隨人了. 只是政府有照顧弱勢的義務, 也有維持好的風氣, 善用人力, 及讓社會更美好國家更富強的責任, 所以要通盤考慮要有所限制.

ptx wrote:
做這種行業,當然還是以年輕貌美為大宗,應該很少有應召站會想自砸招牌
有人看過有哪間酒家是以年紀較大,或是以店內小姐有特殊隱疾來招攬客人為主的嗎?
如果真的有這種限制,要賺錢的業者最後還是只能繼續地下化
我贊成恢復公娼, 是著眼於照顧弱勢族群及走投無路的女人, 並不是要讓酒家業者賺大錢, 讓年輕女子靠這行賺錢,
或讓一般男人捨老婆女朋友不用, 跑去找漂亮美眉, 所以我才會對私娼持保留態度, 除非有些限制等相關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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