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ppy_chen wrote:
樓主您說被資遣,那公司支付了了多少個月資遣費用呢?
資遣的理由呢?
在性別工作平等上,您老婆即將生產,該公司的方式確實讓人不平~
公司如付了應付的費用,再這兩爭取對雙方都不見得好吧?
還是樓主希望拿到更多?產假+產假薪資 + 生育補助 + 年終獎金 + 資遣費 + 謀職假 ?
雖說您爭取是再留在公司,但到現在對公司而言真願意您老婆留在公司嗎?
我們只希望拿到應得的部份:
產假(應得)+產假薪資(應得-其實就是產假) + 生育補助(勞保局付) + 年終獎金 (沒意見-要給也不反對)+ 資遣費 (應得)+ 謀職假(應得) ?
很過分嗎?
另外資遣的理由是說我老婆長期工作進度落後,影響公司運作,這樣我們能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