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將此人知姓名公佈,
你認為會有一家幼教業者敢用此員工嗎?
上班兩個多月即要離職,
我只希望此員工不要隱瞞此工作經歷,
以免另一個雇主受害.
幫腔之人請你們捫心自問,
你如是雇主,
經面試雙方了解後始達成雇傭契約之合意,
上班兩個多月即以須照顧妹妹要求離職,
且不願事先預告,(依法未滿三個月是不需預告)
但這種作法會讓雇主及其他雇主認為其無責任心,且工作初期多為熟悉環境,且僱主大多需訓練讓其上手,
雇主投入心力但無法回收尚需付薪資,你們認為合理嗎?
雇傭關係如無相互體諒之心,我相信社會會給他合理之教育.
如不相信請此員工將此經歷告知,
看看有沒有雇主願意給他機會.
台灣人喜歡貼標籤,
以醜化與其不同意見之人,
並將自己言行正當化,
多看不同之意見,
將使自己更加成長.
taichung kan wrote:
只要有人將此篇文章通...(恕刪)
雖然我個人也不喜歡做沒多久就離職
或是離職不提前點講
不過有時真的臨時家裡出現狀況,有的還是不得不離職...這種情況我有認識的發生過
我就認識過這樣的,因為他是新鮮人,不是家庭經濟支柱,而且又剛上班
碰巧當家裡有長輩忽然入院需要人手,通常會被長輩要求離職去找顧家人
自己家發生過就知道了,有的人家庭收入才6萬/月,看是會花3萬請個看護,還是希望叫剛入社會的兒女先離職回來照顧
"雇主投入心力但無法回收尚需付薪資,你們認為合理嗎?"
合理,怎不合理?!就勞基法來說你上班就算沒滿一個月離職,對方還是得給那幾天的工錢
我家開超商也不能保證每個員工不會上工沒幾天就離職
雇主投入心力...不用得到回報?
那員工那幾天也投入心力在工作...難道員工也不用得到回報?
就你雇主最重要就對了?
人力不是回報?
上班本來就是拿人力換取金錢
你雇主投入啥?
難道你和一些企業一樣讓員工出國受訓?費用公司付?(有這樣做的大多都會簽約)
還是有啥特別公司補助的教育訓練?!
這雇主還真的是活在自己世界內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taichung kan wrote:
幫腔之人請你們捫心自問,
你如是雇主,
經面試雙方了解後始達成雇傭契約之合意,
上班兩個多月即以須照顧妹妹要求離職,
且不願事先預告,(依法未滿三個月是不需預告)
但這種作法會讓雇主及其他雇主認為其無責任心,且工作初期多為熟悉環境,且僱主大多需訓練讓其上手,
雇主投入心力但無法回收尚需付薪資,你們認為合理嗎?
雇傭關係如無相互體諒之心,我相信社會會給他合理之教育.
如不相信請此員工將此經歷告知,
看看有沒有雇主願意給他機會.
..(恕刪)
當雇主或主管本來就應該有這類的心理準備~
離職是目的~理由也是合理的手段~
況且離職者也有告知要離職阿~是雇主威脅恐嚇不放人吧~
你們投入心力~難道人家在你們那邊工作就沒投入勞力嗎~你們付薪資不對嗎~
別說雇傭關係要怎麼體諒~世界上的資方有哪一個不是以營利為目的~
真的體諒辛苦的勞方~會用這種威脅恐嚇的手段來要求勞方去"體諒"你們嗎~
我也相信這種惡言的資方~社會也會給"牠"合理的教育的~
我也相信最後兩句又是在威脅恐嚇了~
taichung kan wrote:
只要有人將此篇文章通...(恕刪)
你擔心太多了吧
如果你要公佈網頁及公佈名字
那很簡單呀
順便將此網頁跟錄音.簡訊一同寄到教育部及社福課還有水果日報麻
順便連水果日報一起給好了
他們正缺新聞呢
想要公佈怎麼不玩大一點呢
又在威脅恐嚇誰阿你們
只會放狠話卻不懂得自我檢討嗎?
再說你不是分身都很難相信
至於你擔心我同學找不找的到工作喔
還真是假好心呢
你放心啦
一定會有學校聘請他的~大不了換縣市壓
而你最好是住海邊可以管這麼遠~
可是你們就可憐捏
如果連你們幼稚園的名稱都一起公佈了呢!!
下場應該可以想像的到唷
針對你說的責任感去討論
你別忘記了
她已經提出離值超過半個月
可以等到半個月
就是責任感
而你們當初也找到人叫他走
至於新老師因工作不適應做兩天就閃人了
接下來找不到人應該是你們的問題吧
我同學又不是正式員工
也不是正式帶班老師
還只是""小助教""
硬恐嚇人家要留到你們找到人也太過份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