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子 wrote:
我是被這些逼到煩了,又看到這位網友的說法另外,在 #108篇,有位網友也提出相關的建議,,加上我平時有在捐助展望會與相關機構,所以決定把錢捐出去...(恕刪)
喔...許多版友咧?







全部捐出去是你說的,
東扣西扣再捐出去是你說的,
說當然是隨便您怎麼說,
當然誠信也是跟著東扣西扣就是了,
記得小時候老師教誨我們不能說謊話,
因為謊話一說,就要用更多的謊話來圓謊,
最後終於還是會被人看破手腳的,
所以對於某些人,除了詞語修飾以外的言詞變更很敏感,
尤其是改了還不承認有改的那種人

"誠信"在這些來亂的網友身上才看不到吧!要不然,怎麼不引用我第一篇的文字呢?只想挑語病的人,您的"公正"又在那裡呢?
也許是每個人立場不同,我個人沒看到幾個來亂的網友...。
至少沒什麼說法一變再變的網友
阿有啦
,好像很久以前有個自稱服務業的公務員,果然誠信有些問題...
您也真是的,人都去了那麼久還把這回事拿出來鞭....

差點接不上您的梗
很抱歉!以上的言論不是針對"juichi117 "您,不過,您所說的"為了想保有面子,列出一堆冠冕堂皇的正當訴求,其實真正目的只是想要一筆慰問金。"~~~這句話,我不認同,難道走在路上,因為道路品質或施工問題,造成用路人受傷,他們請求國家賠償,有錯嗎?受傷是他們願意的嗎?法律賦予國民權益,請求自己的權益有錯嗎?賠償也是予法有據的,否則法院的判例從何而來呢?
很抱歉,這句話我不認同,
園方已經做到善盡通知遊戲規則及應注意事項,
只要你善盡配合注意之義務,參與遊戲的老弱婦孺都不會受傷,
可見得受傷的事件非遠雄過失,以您的例子就是
非因為道路品質或施工問題,造成用路人受傷,他們請求國家賠償,有錯嗎?
走在路上因為自己不注意而摔傷,要求國家賠償當然有錯啊

不然大家缺錢花就去台北市馬路上練練滑壘就好了,除了醫藥費還有精神傷害可以拿喔

誰都不願意發生事情,但是不是發生事情就硬凹別人賠償,
成年人對自己的行為該有責任的^^
有些事情交代得不清不楚,
這棟大樓恐怕還會人工置頂很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