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債子不用還 真的公平嗎?

我認識一個家族

他們利用關係超貸至少5億

當超貸的這筆錢到手時

他們家的兒子真是享受的無法無天

現在修法

讓他們不用為過去的享受付出~~

真是爽快!!
257287 wrote:
我認識一個家族
他們利用關係超貸至少5億

現在修法
讓他們不用為過去的享受付出~~...(恕刪)


有本事玩超貸上億的家族,就算沒有修法,他們也懂得用脫產與拋棄繼承一推二五八
而不是修了法反而讓他們逃過
大大的立論是不成立的
juddy007 wrote:
我知道繼承債務是很痛...(恕刪)


那我可以請我爸去和銀行借錢,然後我們一起享受,等他過世,那我也享受到
也不用還是嗎?
那以後借錢,就一直不要還,反正拖到死死去也不用還是嗎?
jackyW wrote:
那我可以請我爸去和銀...(恕刪)


是的,只要你爸願意,的確可以辦的到,

可是要記得,要叫你爸在借錢之前要先把名下財產也過戶給你,不然銀行會要求你爸的財產當作抵押,

你爸沒還錢的話財產就會被拍賣掉,

還有也要叫你爸把工作辭掉或者一輩子都要從事沒有紀錄的工作(例如小攤販),

請注意要叫你爸賺得錢不能放入自己的戶頭內,

要放在其他人的帳戶(最好是你的)以免被查封,

最後要記得如果銀行要求你要當你爸的連帶保證人的時候千萬要拒絕,

這樣一來,我相信你可以從銀行中撈到油水,

不過我提醒一下,一個查不到收入,沒有財產可抵押,找不到人可當保證人的人到底可向銀行借到多少錢我是蠻懷疑的。

對了,你爸如果這樣做,你爸有可能這一輩子再也無法申請任何的信用貸款,
辦不到任何一張的信用卡,甚至有可能被銀行控告詐欺,後續會如何我並不曉得。
(暫不討論如果銀行把你爸的債權賣給討債公司的情形)



很多人針對標題『父債子不用還 真的公平嗎?』頻頻開砲,
大聲疾呼如此一來對債權人會有多不公平。
老實說,看到這類的發言都讓人感到可笑,
因為這些人連到底法律要怎麼修都沒注意、
前面許多大大的發言也沒注意到,就一股腦的發言了。

我再說明一遍,
這次的繼承篇草案是把以前就可以辦的『限定繼承』,
從繼承的例外改成原則。
所以這和是否父債子還並沒有一定的關連,
如果真的是惡性要脫產的人,有沒有修法都沒關係!
以前的制度只是在懲罰資訊比較不靈通、法律知識比較不足的繼承人,
難道這才叫做公平嗎?
yymeow wrote:
有本事玩超貸上億的家族,就算沒有修法,他們也懂得用脫產與拋棄繼承一推二五八
而不是修了法反而讓他們逃過
大大的立論是不成立的家...(恕刪)


說的也對~~

我想他們家的長輩死亡的時候

他們家的小孩第一件事

不是去奔喪

而是趕快去 辦理拋棄繼承
節省技安必 wrote:
似乎一面倒的都是當兒...(恕刪)



話說回來,你可以不借阿
何必假設一堆有的沒有情況???
基本上法律本來就賦予子女拋棄繼承父母財產(包括負債)的權利
問題就在有時父母過世而子女卻不知道父母是否負債甚至是孩子還小根本不懂這些
造成非自願情況下繼承債務
以常理來看~如果父母留下的財產是負的(欠債)
哪有人會願意繼承呢?
所以當然可以選擇不繼承 而不是目前法律的所謂時限之內聲請拋棄繼承

如果真的有人願意繼承父母的債務 那政府也沒強迫他拋棄阿

修法純粹是要保護在非自願情形下繼承父母債務的人

而且欠債的原因太多了 生意經營失敗也要算在小孩頭上嗎????
這麼多的原因 怎麼去辨別?
這樣不會衍生新的問題嗎?
你不借 他也不借 銀行也不借
那向誰借?
我想只有地下錢莊會借...
也只有地下錢裝能借......
.....恕刪

~~可是要記得,要叫你爸在借錢之前要先把名下財產也過戶給你,不然銀行會要求你爸的財產當作抵押

抵押權是物權.登記名義人變更....抵押權還是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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