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keshisan wrote:
略
我覺得你這樣一直追打不太好,到最後會變成一堆人反過來指責你的作法.
既然對方已經去派出所了,那您也可以請您那位被騙的朋友去報個案,
這樣才有機會兩造對質解決問題. 在網路上猛追猛打是沒有用的.
kokeshisan wrote:
一個賊親自去警局報案說有人揭發他的罪行,叫警察去抓好人. 這點你不覺得可笑嗎?
2005-10-27李x耀說:RICK wrote: 我並無詐財!!
事情暴發開來, 有人說要寄信給校方後...
2005-10-29李x耀說:RICK wrote:
目前我已經重新與高速公路取得聯繫...希望他能原諒我並再給我一次機會付清我之前的500元..
我們大家不知道是怎樣, 但是以你後來的說詞足以證明你也承認你犯了"侵占"這筆罪行.
錯就錯了,何必當初不認這筆$500帳又要耍大家?
雅痞 wrote:
你把他擋下來喔!不要啦!男孩子小時候都是這樣過來的!
不知道你是不是男性!但對於一個男孩子來說這是必經的過程
以後他上網看不到,他只會想更多辦法來滿足他…
所以囉!給他一個正確的觀念就好…剩下的!就隨他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