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在速食店用功的小朋友被店員糾正了

calvinab6 wrote:
~~我在想如果我這個...(恕刪)


現在的大人流行發被鞭文就射後不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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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同店員+1,
之前也常去M,
只要每逢有考試還是假日,
就看到一堆小毛頭單點一杯飲料坐整個下午的,
我兩點去用餐看沒位置,跑去別的地方晃晃,
到6點多了,我回去看還是沒位置,
而且還是同樣那群小毛頭,
人都沒變喔!!因為裡面有個學生染的頭髮很像火車輾爆屍體的顏色,讓我印象深刻!!
streetlover wrote:
這點你並不確定是個事實.且.根據版主所敘.麥當勞員工並非要求學生用餐.是要求學生不要看書.其次.在麥當勞並沒有規定非先購買餐點後.才可以坐上椅子.


如果我們都有仔細的看過版主的文章, 我們都會同意: 麥當勞員工並沒有要求學生不要看書! 因為這個事件是發生在摩斯!

我們當然也可以先把東西放好再點餐, 甚至先去看看有沒有座位再決定要不要點餐. 但是, 你確定你有仔細看過版主的文章嗎?

.....................................................................................

發現四五個小朋友進門後想直接往二樓用餐區走
一個正氣凜然的店員就說話了

"同學,不好意思,你們要唸書嗎?
現在是用餐時間,可不可以請你們到圖書館或者回家唸書"

同學們先愣了一下
然後打電話
最後摸摸鼻子就走了。

......................................................................................

如果這些學生是要去消費的, 他們大可以跟店員說要消費, 只是要先找位置! 但是這些學生的反應呢? 難道不是擺明了就是被說中了: 要看書! 然後摸摸鼻子就走了, 不就是原本打定主意: 不消費!

如果他們是打算先把東西放下, 然後再點餐, 請問這些學生的反應合理嗎? 他們大可以直接說就是要消費不是嗎? 買了東西之後坐下來, 就算學生們要邊吃邊看書, 如果店員這個時候再來趕人, 那我想店員才有問題.

其實最大的問題是: 這些連鎖速食店或是咖啡館, 到底是讓人吃飯喝茶的地方, 還是讓人看書的地方? 然後是不是只要有消費 (不管金額大小), 我們消費者就有權利占用店家一張桌子數小時, 半天, 甚至一天?! 如果這個答案是肯定的, 那麼為什麼這些情形, 卻不會發生在小吃店或是餐廳?
自首
以前也幹過這種事情,後來自覺性的不再去佔用人家的位子
不過我至少都會點個150元,也沒坐很久就.....唸不下去了

說真的,在那哪叫看書,騙鬼
圖書館沒位子時我就會改去速度店看

之前在麥X勞,接近中午時間就會聽到廣播
請看書的同學將位置留給用餐的人,歡迎過了用餐時間再回來
(很客氣呀!!)

1.要嘛走人,找個吃飯的地方晚點再回來
2.要嘛不看了,點個餐休息一下

店家本來就不是慈善事業
賣買雙方有個默契在不是很好嗎?

怎麼好像要搞的很有正義感的樣子
才能請客人離開

是我離學生時代太久了嗎?
streetlover wrote:
1.題外話,20多年前就吃麥當勞的人,發文不僅不懂得分段也不會用標點符號,還蠻詭異的.........這是我的選擇.也是我的自由. 2.佔著茅坑不拉屎當然不犯法,只是文明的社會凡事都以法律來做標準未免也太可憐了........這是個民主法治社會.也許您並不認同.至於文化教養.這跟消費者權益並不相關.您可以放棄您的權益.但社會的進步在於更多有勇氣的人追求屬於自己的權益 3.你寫了這麼多, 但是你卻忘了一個事實: 新聞裡面的小朋友是連餐都沒點, 就直接要上樓了! 這個才是重點!!! .......這點你並不確定是個事實.且.根據版主所敘.麥當勞員工並非要求學生用餐.是要求學生不要看書.其次.在麥當勞並沒有規定非先購買餐點後.才可以坐上椅子. 4.看到這裡只有一句話.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啊!!.........與討論無關.且事涉人身攻擊.愚下雖無意依法究訴.但.只是因別人的看法與自己不同.就認定對方不要臉.對於會如此認知的人..我只能笑笑.且與這樣的人繼續討論.也無多大助益.網路上怎樣的人都有.有國小生.也有大學教授.等等.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愚下都加以尊重.但也很難讓所有的人了解什麼叫做消費者權益.什麼叫做消費者保護. 什麼叫做強制. 5.麥當勞是營利事業.但不因此.他的員工就有強制消費者的權利.


消費者 (Consumer),是商業社會的一個角色扮演:

在商場中,是顧客。
在法律上,有權利。
在餐廳是食客。
在電影院是觀眾。
在旅遊業中,是訪客。
在教育界,是學生或研究生。
在新聞界,是讀者。
在供應鏈及價值鏈是終站,產品及服務的消耗者。
在市場學中,是被研究的對象,此一社會科學,名為消費者行為學。 (以上搜尋自維基百科)

消費者該被保護且有該有的權益是沒錯
但樓主文中提及的學生們連 '消費者' 的事實都尚未成立
我認為此時餐廳做法並無不當
因為餐廳當時也並未完全禁止這群學生進入
我相信若這群學生繼續點了餐
我想該店員應該也不至於會去刁難什麼

況且這牽扯的並不單只消費者權益問題
重點是公德心品德問題
當這群你認為該保護的消費者影響到其餘消費者權益時
其他找不到位置的消費者就該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
若當店內已經座無虛席
店員請閉目養神中的顧客離席好騰出空位
此時該顧客主張行使你所謂消費者權益而不讓位
那這又算什麼 !!!!!??????

自由與權益的行使並不是可以無限上綱的
而是建立在該有的品德規範上

就好比你的回文
你不分段分行的確是你的自由
但你主張行使的自由已經造成多數人閱讀上的不自由
也不是說你錯
只是覺得你濫用了自由一詞罷了
isms wrote:
以前倫敦很多觀光景點的速食店,樓梯口都站著保全,沒點餐,根本不讓你上去座位,好像是因為怕有人沒消費去上廁所或歇腿


是呀
倫敦的公廁要收錢
免費的公廁又少又難找

想進速食店借廁所
先點餐再說吧.....
http://photo.xuite.net/ashdac
給店員拍拍手

但是
在速食店點一杯咖啡
混一天的阿婆阿伯 尤其在西門丁 火車站附近
也是很多啊
怎麼不也趕一趕呢
以本人朋友的經驗 (朋友不等於自己)
應該是先假裝寫功課
寫一下開始聊天玩耍
聊一聊就開把了

其他客人只好傻眼的站著 = =|||
整個討論串看下來,近九成的發言都在批判事件中的學生。

讓我覺得奇怪的是,速食店的工讀生有那麼多嗎?怎麼社會價值觀偏離到這種程度?

請問:
1.指正不當的消費行為(非違法的情況下),應該是店家吧。怎麼會出現「消費者幫店家」討伐的現象?你要用餐吃飯沒位子,你火大、你不甘,你應該大聲向店家反應吧!怎一堆人在這正義凜然的批判那些學生?你批判學生的同時,你怎不採取「維護消費者權益」應有的方法,向店家說「我點餐沒位子啊」?你怎不反應?讓店家採取行動?

2.批判同學的同時,你怎麼知道速食店經營者的想法?是認同?是默許?是縱容?還是故意?讓這種現象發生?讓整個餐廳變成 人潮擁擠 的現象,你怎知道是不是刻意製造出來的假象?你不是速食業者 怎 會知道他們想法? 又怎會在這以正義的一方來批判呢? 你怎不反映給店家讓他們出面處理呢?

3.速食店是私人營業場所,在其營業範圍內談不上什麼社會正義(讓座、安靜、佔位)。你有需求、不合理待遇,你只能跟店家反應,你無權批判同是消費者的學生。至於不買餐佔位,允不允許、處不處理,這是店家給予的權力,你無權干涉。今天,店家整棟二三樓都包給人家開Part,你也無權干涉。你如果認為不合理,可以向店家反應!維護你消費者的權益,採取抵制的手段。但是 你無權干涉其他消費者的行為(縱然他不消費)。

4.以上的前提是在 沒有違反法律 的情況下。只是想請各位想想,你是消費者,你不滿!請向店家反應,逼迫他們做出適當的處理,而不是「自然而然」的「幫」他們在這討伐。更何況!有些業者就是提供此類的文化環境。

streetlover wrote:
1...麥當勞還真是...(恕刪)


就是有太多你這種給你方便就以為自己是皇帝的想法的人
才會教出一大堆目無法紀 只為了發洩自己情緒亂打人的飆仔
你有給人家消費嗎?
人家店裡有註明歡迎念書.看報紙嗎?
人家只是給你方便你當隨便~~
不要以為自己年紀大就以為自己做的事是可以通用於情理法上~
你可以坐久~~但是你看到旁邊站一個在找位置的人...你是不是正在侵犯的他權利~~
這樣你還敢說自己不是白目嗎??

最後....愚下?這是哪門子詞....表示自己謙虛嗎??

連分段分行給別人方便閱讀都不懂....我看你連尊重是什麼都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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