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uirandy wrote:
先回答 預算~~吧不...(恕刪)
預算什麼的我是不懂啦,我又不是市政府的人。
不過上面所附的建築師雜誌的連結您看了嗎?這是同一家建築師事務所所包的同一件標案耶。
台北田徑場本來就很老舊了,所以需要改建,改建要符合效益,所以與運動中心共構,
那即然是在同一件標案,編經費時到底應該怎麼切呢?您要說市政府用聽奧的錢去蓋運動中心泳池,
那下次是不是要說用建運動中心的錢去蓋聽奧場地?
田徑場改建的錢可不是只靠體委會的聽奧補助經費就能蓋起來的,是聽奧的補助經費加上市政府自己的預算
合起來蓋這個場館的,那預算要怎麼分誰是誰?我們外行人是不懂啦,當然您對會計可能有深入研究,所以
可以提出預算方面精闢的問題,也許可以向議員們檢舉,也許可以告市政府不按會計項目動支經費,更也許
前後任市長會因此被彈劾也說不定喲,人生本來就是充滿無限可能的,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