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積分:1152分
文章編號:14588928
ankochiu wrote:
觀念是觀念我...(恕刪)
開店老闆的薪資是要計算機會成本的
我家樓下本來有一家便利商店,我跟老闆很熟
老闆老闆娘本來都是上班族
來客數中等
但是開了兩年後關店
公司輔導他開再另外一個地點
跟老闆聊天得知這家店是有盈餘的
但是每月盈餘約7萬元(還未發老闆及老闆娘薪資)
他們以前在外上班的薪資兩人約9萬
所以他們這家店連他們薪資的機會成本都沒有賺回來
所以可以說這家店對他們來說是賠錢的
所以您認為他們應該給自己發多少薪資呢
回到這家店的薪資水準34萬,我還覺得老闆沒給自己多少薪水
依他自己所述,一個店請8個人
營運時間約14小時,以平均每小時薪資100元計算,每月30天
8*14*100*30=336,000
尚未計算勞健保等其他人事支出
不過我想老闆應該有高報他的人力
但就算這樣,他應該也沒有給自己多高的薪資
我也有出資讓我小舅子開店
我特別跟他提醒,不是每月現金流入就是賺錢
要算折舊攤提和他自己薪資的機會成本
個人積分:5分
文章編號:14591282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