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想去買,想要換其中的一種料,員工還很不肯,
一氣之下就不吃了,所以我從沒去吃過廯鬱廯。
amosyou wrote:
誰說老闆不能支薪員工...(恕刪)


就算房子自己的.在損益平衡表中一樣會羅列房租的區域市場行情價出來.看新聞中都有硬體攤提.那些自有房屋的一樣有表列房租的.老闆的薪水一樣會列出來的.公司帳如果做的跟一般夫妻店的小店家一樣.那就不用混了v v

amosyou wrote:


誰說老闆不能支薪...(恕刪)


觀念是觀念
我們會計記帳時一樣報我有薪水


不過哪個老闆(尤其是那樣的小店面)
會把自己的薪水拉高算進去
然後拿來當店沒賺錢的藉口

簡單說
因為他支薪十萬~店面淨利剩四萬
那他把薪資折半(經營不善本就該扣薪)~這樣店不就有九萬的淨利了
到狗窩裡說狗臭 豈有不被狗咬的道理

鮮芋仙上次去吃好像是去年還前年的事情
個人覺得真的很普通,哪次去是剛好沒什麼人才去的。
simonchutw wrote:
厚.......以上...(恕刪)


要告也是店家來告
請問你是哪位?
店家請的工讀生?
還是吃飽太閒?
世界上並沒有誤解這種東西 只是想法的不同罷了 這就是我的想法 http://www.flickr.com/photos/stevyang/
鮮芋仙的店家都會故意的讓外帶消費者等很久
製造排隊等待人潮

非常XXXXX
買幾次後就不上門了
ankochiu wrote:
觀念是觀念我...(恕刪)

開店老闆的薪資是要計算機會成本的

我家樓下本來有一家便利商店,我跟老闆很熟

老闆老闆娘本來都是上班族

來客數中等

但是開了兩年後關店

公司輔導他開再另外一個地點

跟老闆聊天得知這家店是有盈餘的

但是每月盈餘約7萬元(還未發老闆及老闆娘薪資)

他們以前在外上班的薪資兩人約9萬

所以他們這家店連他們薪資的機會成本都沒有賺回來

所以可以說這家店對他們來說是賠錢的

所以您認為他們應該給自己發多少薪資呢

回到這家店的薪資水準34萬,我還覺得老闆沒給自己多少薪水

依他自己所述,一個店請8個人

營運時間約14小時,以平均每小時薪資100元計算,每月30天

8*14*100*30=336,000

尚未計算勞健保等其他人事支出

不過我想老闆應該有高報他的人力

但就算這樣,他應該也沒有給自己多高的薪資

我也有出資讓我小舅子開店

我特別跟他提醒,不是每月現金流入就是賺錢

要算折舊攤提和他自己薪資的機會成本
開加盟店
說穿了就是當下線

最重要的是學習經驗
而不是賺大錢
原料成本都無法控制
店內也毫無個人風格
哪裡有自己當老闆的感覺?

賺錢的永遠是開發者
創業也沒有穩賺不賠的
不懂其中奧妙的人
開甚麼就倒甚麼~
我永遠忘不了

當時剛開幕好奇跑去湊熱鬧

看到價目表後.........

只能點最便宜但還是比外面貴很多的豆花

吃過一次後

打死我也不可能再去第二次了

連10元豆花都比它好吃
鮮芋仙~


只有台中的那間好吃


台北其他間之起來都有一個怪味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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