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PO負評文要被告了(愛主馨香廚房) 10/2更新

aristocracy wrote:
太天真啦!誣告罪是非...(恕刪)


不管告不告的成功
就是要反告店家才對

可以找個律師
跟他談如果打贏,賠償費大家一人一半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四葉oO wrote:
說真的用那句話當藉口...(恕刪)

受教了!現在才知道原來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差別
謝謝這位大大
不知道店方要不要對那個可以未卜先知預言的廣告馬甲做一下"澄清"吼.......?
店家把重點放在有沒有去骨??

太精采了!!!

佔個位置看好戲
我是歐噴醬 快樂的一天 跟你一起歐噴!!!
網路上的事情我只相信一半,另一半就要靠自己去體驗才知道.

我是覺得店家的身段應該要再稍微的低一點,
或許真的做出來的東西不合胃口,這就真的無話可說,
做的再認真再好吃,不喜歡吃的人就是不喜歡,
在現在的時代裡,吃已經是不可以強求了,
現在的人對吃是越來越挑,也越來越精,
只有不斷的磨練自我能力,才能經的起層層的關卡.

再來是苦主寫的文章,對於吃的表達不夠細膩,
純以自我不愛吃和想像中的落差來評論,
也許~因為是po在黑特,所以對於文章就是針對性的寫作表達,
但是對於這個不愛吃的原因以及不喜歡的味道沒有寫的詳細,
例如:假設口味感覺偏甜,那偏甜的感覺自我感覺是如何,
排餐的整體感覺 拼盤顏色上視覺表達 咬下去的口感 咀嚼過的感覺呢?
吞嚥下去之後,那口中散發的味道是什麼呢?

不過事情已經到了這樣的地步,我想要收也收不回來了,
這就要靠雙方的智慧來解決.
我不會同情該學生

看他的發言,太多主觀情緒用詞

我個人不相信他是單純的分享經驗
kn4624 wrote:
我不會同情該學生

看他的發言,太多主觀情緒用詞

我個人不相信他是單純的分享經驗


不曉得台端對那幾個第一天註冊、
就急著po文對店家極盡諂媚能事的網友又有什麼看法?
有誰發文不是主觀的
就算發的是抱怨文也無可厚非

Blessed are they who expect nothing for they shall not be disappointed !!
yenpinlin wrote:
張同學的原文如下,
他是說夜市攤會幫他的雞腿排去骨
從他的文字中我實在看不出他哪裡寫到了該店家的『雞腿排沒去骨』
店家提告的理由太牽強

張同學 wrote:
先說雞腿排吧....

300元一分的排餐,送上來發現居然只有大腿(俗稱的腿骨)!!!!

沒錯你沒看錯,就是麥當勞麥脆雞的那種一塊的大腿.....

老闆,夜市賣的雞腿排都沒你這麼小氣好嗎!!!???

人家夜市的一客才100,有大腿+小腿,還幫我去骨勒!!!!

我猜店主是以紅字的敘述作為提告的理由

1.『就是麥當勞麥脆雞的那種一塊的大腿.....』,麥當勞麥脆雞應該沒去骨吧?!
2.『還幫我去骨勒!!!!』,刻意強調這句話並用驚嘆號,表示店家沒幫他去骨,否則這句話不但多餘而且不合語意,原因如下:
A.人家夜市的一客才100→強調該店家賣300元很貴
B.有大腿+小腿→強調該店雞腿排只有大腿
C.幫我去骨勒!!!!→如果店家有幫他去骨,寫這句話就顯得非常突兀,最合理的推測當然是『店家沒幫他去骨』!

『還幫我去骨勒!!!!』,如果張同學把這句話改成『同樣有幫我去骨喔!』,就不會有爭議。

我只是就樓主提供的文字做分析
不代表我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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