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可以控告ID哥毀謗嗎??

blackmax wrote:
這板文章早在去年12月13日開板 跟今年有約是有順序之分 你順序搞錯了....(恕刪)


還有另一篇 12月24日發表的文章,唉.....
麻煩....再去看看吧!!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hyolee wrote:
王子真的是我好友
不論在網路現實都是您多心了
提告沒人慫我
是我考慮多時的決定
您多慮了

既然已經進入實質的偵查程序,也不用再隱瞞什麼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電磁紀錄不會隨著樓倒而消失
站長也沒那個膽讓它消失
為啥說樓主浪費資源,因為不論在偵查庭或法庭都是抽絲剝繭的釐清案情
不可能光憑幾篇文章就草草結案
在庭上也不可能拿著NB上網看01,證據都要印下來的!
樓主的部分不多,2437答辯的部分可能都可以印個幾千份了
網路上大家好玩歸好玩,不要影響到現實生活
如果執意要這樣...我是站在2437這邊!盡我所有可能幫助他,包括..出庭作證!!
我也可能號召網友出庭作證,作證不是防守,而是主動出擊
我也不想在這裡得罪任何可能幫助我的朋友
但為了正義我必須這麼做!

navigator wrote:
既然已經進入實質的偵查程序,也不用再隱瞞什麼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電磁紀錄不會隨著樓倒而消失
站長也沒那個膽讓它消失
為啥說樓主浪費資源,因為不論在偵查庭或法庭都是抽絲剝繭的釐清案情
不可能光憑幾篇文章就草草結案
在庭上也不可能拿著NB上網看01,證據都要印下來的!
樓主的部分不多,2437答辯的部分可能都可以印個幾千份了
網路上大家好玩歸好玩,不要影響到現實生活
如果執意要這樣...我是站在2437這邊!盡我所有可能幫助他,包括..出庭作證!!
我也可能號召網友出庭作證,作證不是防守,而是主動出擊
我也不想在這裡得罪任何可能幫助我的朋友
但為了正義我必須這麼做!
你要不要先露臉啊!!好讓大家比對你到底敢不敢這麼屌?
杜絕網路唬爛騙子!請支持有圖有真相運動!!
navigator wrote:
既然已經進入實質的偵查程序,也不用再隱瞞什麼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電磁紀錄不會隨著樓倒而消失
站長也沒那個膽讓它消失
為啥說樓主浪費資源,因為不論在偵查庭或法庭都是抽絲剝繭的釐清案情
不可能光憑幾篇文章就草草結案
在庭上也不可能拿著NB上網看01,證據都要印下來的!
樓主的部分不多,2437答辯的部分可能都可以印個幾千份了
網路上大家好玩歸好玩,不要影響到現實生活
如果執意要這樣...我是站在2437這邊!盡我所有可能幫助他,包括..出庭作證!!
我也可能號召網友出庭作證,作證不是防守,而是主動出擊
我也不想在這裡得罪任何可能幫助我的朋友
但為了正義我必須這麼做!...(恕刪)


哇勒偵查程序勒......
麻煩你先去瞭解一下流程,順便找些認識的檢察官問問....他們會怎麼處理這類案件!!
出庭作證勒....你省省吧!!
把力氣留著去賺錢比較實際!!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湯國王子 wrote:
你PM問吼你不是更快...(恕刪)

感覺又有人亂入了...........
湯國王子 wrote:
你要不要先露臉啊!!好讓大家比對你到底敢不敢這麼屌?(恕刪)

我在01很少閒聊嘴砲的
這裡的資深會員大都是潛水看人家閒扯淡
我們都是玩3C開始接觸01的,聊天不是我們的專長
年紀有了做事情不會像年輕人那麼衝動
既然會說,當然就是會做
況且即使做證我也不會想見2437本人,各開各的庭,這種小案件還不需要用到當面對質
我的出發點就是想讓2437保有隱私,讓案件快快結束,不讓當事人有見面機會
2437沒啥大錯,如果要怪是否該怪站長搞出黑名單這種遊戲
既然有這種遊戲就可以好好利用
網路上忽男忽女也沒錯,只要不做違法的事就好了,誰知道小叮鈴或月亮小婷到底是不是真是女生?
也許這幾天有空我會直接去台中找案件承辦人報到問筆錄並提供佐證
讓檢察官看到卷宗能很快進入狀況,最好連傳喚2437都覺得沒必要
我不會跟2437見面,因為我尊重他的隱私

navigator wrote:
我在01很少閒聊嘴砲的
這裡的資深會員大都是潛水看人家閒扯淡
我們都是玩3C開始接觸01的,聊天不是我們的專長
年紀有了做事情不會像年輕人那麼衝動
既然會說,當然就是會做
況且即使做證我也不會想見2437本人,各開各的庭,這種小案件還不需要用到當面對質
我的出發點就是想讓2437保有隱私,讓案件快快結束,不讓當事人有見面機會
2437沒啥大錯,如果要怪是否該怪站長搞出黑名單這種遊戲
既然有這種遊戲就可以好好利用
網路上忽男忽女也沒錯,只要不做違法的事就好了,誰知道小叮鈴或月亮小婷到底是不是真是女生?
也許這幾天有空我會直接去台中找案件承辦人報到問筆錄並提供佐證
讓檢察官看到卷宗能很快進入狀況,最好連傳喚2437都覺得沒必要
我不會跟2437見面,因為我尊重他的隱私
杜絕網路唬爛騙子!請支持有圖有真相運動!!
無影腳大師 wrote:
請問這把尺是誰訂的?你嗎?我嗎?還是其他鄉民?~怎麼開始當起法官未審先判了起來!!(恕刪)

沒注意看你的回覆
沒想到你居然那把尺都不知道,我以為這樣說大家都會懂
那把尺就是每個人心中自我衡量道德標準的度量衡
他不是誰定的,而是每個人本身自我約束所訂定的
不知道這麼白話了你是否已明瞭?
水龍頭 wrote:
哇勒偵查程序勒......
麻煩你先去瞭解一下流程,順便找些認識的檢察官問問....他們會怎麼處理這類案件!!
出庭作證勒....你省省吧!!
把力氣留著去賺錢比較實際!!
(恕刪)

我們距離似乎很遠..溝通不易!
navigator wrote:
沒注意看你的回覆
沒想到你居然那把尺都不知道,我以為這樣說大家都會懂
那把尺就是每個人心中自我衡量道德標準的度量衡
他不是誰定的,而是每個人本身自我約束所訂定的
不知道這麼白話了你是否已明瞭?
雖然你只有回我這段~不過沒關係
我還是回閣下~
你把自己的尺拿來量其他人
這不就是主觀

吼你大被人,明指惡行惡狀
也多次給過機會澄清,希望對方指出他哪裡惡行惡狀
如果是無所本的指控,為何不道歉?
但當事人一貫風格,啟動無視大法
試問閣下作何感想~
閣下的尺是否無所謂?
還是有什麼,更有建設性的作為!
可否說來聽聽?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想要得到幫助,先問問自己付出了多少~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