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決§我不小心在01得標一台中古電腦,101元他會賣我嗎?~最新消息~他不認帳

歐基米德 wrote:
最火大的就是他的態度

或許我現在這樣有點咄咄逼人

可是。。。我相信這樣對他未來是好的...(恕刪)


他都道歉兩次了! 還要他怎麼樣呢? 或者您直接提出希望他如何的要求吧?

您相信這樣對他未來是好的? 逼了一整天! 對方態度也從強硬趨於軟化道歉兩次! 我想, 他已經為他的行為付出代價了! 您是個成年人, 我想對方也是! 各自為自己行為負責即可, "教育"人家這件事恐怕言重了!

PO文上來, 不論要取暖或出氣, 網友也站在您這邊加以譴責了, 對方想必也承受了相當的心理壓力! 您還不解氣就繼續推上去吧!! 想教育他您也繼續推上去吧! 不過, 狗急了也會跳牆! 搞過了頭, 對方就不能也在法律上主張妨害名譽嗎? 能否成立, 暫且不論! 光是訴訟, 本身就是麻煩的一件事!

不是不要求對方一定要賣, 或者不要求賠償! 就代表您所做的不會有問題! 不過就是買賣契約, 要嘛, 提出要求, 請對方依約履行; 要嘛, 請求對方為一定的賠償. 連檢舉盜版都跑出來? 放不放過對方還要網友公決? ... 越是看到後來, 越覺得您玩得越是開心, 也越是覺得您對小U過份苛刻了! 適度即可, 過份了整人的意味就濃了!

抓住對方的痛腳, 不一定非得追殺到底! 如果, 您也意識到自己已經有點咄咄逼人, 不妨放手給小U一條路吧! 或許他拍賣的說明不夠詳盡, 但如上述我所提到的他也並未刻意對您欺詐, 隱瞞一物多拍的事實啊! 要說賣方可惡至極, 我覺得也略嫌牽強了!

夜了! 還要鞭下去, 您自便吧!
angelliketw wrote:
他都道歉兩次了! 還...(恕刪)


我不是在標題上面打已解決嗎?

你有注意看標題嗎?
我也沒有繼續講啥了

您話不會太言重了吧
angelliketw wrote:
他都道歉兩次了! 還...(恕刪)


我說真的

我越看你這篇文章 我越看越火大

我打完那篇 電腦可以不買 也不會要求啥賠償的回覆後

我有說啥嗎

還有 道歉是不是 對 沒錯 他有道歉

可是他一開始口氣那樣 我就是不爽那種口氣

在此再講一次 我最火的就是 他嗆我說要丟垃圾筒也不賣

因為他那時讓我感覺 就是在耍我

並且他自己沒有設定好拍賣條件 那也並非是我要求他那樣作的

我也不知道你的身分是什麼

或許你是分身 開來圍剿我的

我不想說啥了

我也不想跟你講了

都已經講說電腦可以不買 也不要求啥了 還要我怎樣!
angelliketw wrote:
他都道歉兩次了! 還...(恕刪)


一開始他如果道歉

那麼今天我在這邊雞雞歪歪是我不對

就是因為他事情發生時的態度 你懂不懂
歐基米德 wrote:
我不是在標題上面打已...(恕刪)


打一篇文章須要多久時間? 難不成回應還要邊打邊跳出來看問題是否已經解決?
從您上一個回應完, 我就接下去打字回覆! 打完直接送出!
或許打得不夠快, 但, 您指責的意思, 是指我明明看到已解決, 還要鞭上來嗎?
angelliketw wrote:
打一篇文章須要多久時...(恕刪)


親愛的朋友

我不想跟你筆戰了....

無意義

夜深了 我們早點睡吧....
歐基米德 wrote:
我也不知道你的身分是什麼

或許你是分身 開來圍剿我的...(恕刪)


分身? 儘管查查我們的IP, 是不是有一致吧?

您既然PO上公共論壇, 本來就是會有不同的多樣意見! 有鼓勵您提告的, 就也會有認為可以大事化小的....
無意評論關於您或是他的對錯, 只是一路看下來, 提出我自己的想法罷了!
很遺憾! 與您意見不同! 或有不足之處, 但, 回文的字裡行間, 我也還是保持禮儀就事論事, 未對您汙衊或謾罵!
但, 火氣大! 是您的事, 沒必要把氣撒在我身上!
其實落幕就好了~賣家小u也得到教訓了,雖然我也覺得道歉的毫無誠意~

但是賣家的tiger-xp 都到sp3了,還把責任推給電腦公司...這也真的唬很大........
號稱電腦用約 4 年 = 2010 - 4 =2006(因為今年要過完了)
sp3 rc 版出來的時間:2007/12 ,而正式推出是2008/04
三X電腦就算幫你灌了 胎歌XP,有辦法灌未來版?而且還知道微軟的XP會出到SP3?


還是那句:要玩1元起標就要說到做到,不然就多找些朋友幫你拉價錢吧!
鵬摶九萬,腰纏十萬,揚州鶴背騎來慣。事間關,景闌珊,黃金不富英雄漢。一片世情天地間。元。喬吉
控制一下吧,如果再吵下去這一篇就有可能被改設唯讀,所以如果想讓這個事件落幕就麻煩你們繼續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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