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自己吃鴨血燙傷 還能告人喔?

ErazorX wrote:
以後有人在打雷時撐傘...(恕刪)


當然可以 記得捐錢給慈善團體
雨傘我不知道

碳纖維的釣竿..高爾夫球竿
都有加注警語
雷擊注意


真的不要用 想當然爾

上次恶心食物第一名的豬血糕..老外沒吃過 用想的就把它寫第一

以前也不知道吃果凍會吃死人
要不是有些小菩薩吃死了

才引起家長注意廠商注意
加上警語

說了也晚了昨天冬至
老人家真的不要吃湯圓元宵
吃的時候家理人多注意些
聽過不少老人吃死的
如影隨行 wrote:
+1沒錯.而且重點是...(恕刪)



據說...
是醫師堅持要求當天所有費用全免,並且道歉&承認自己的食材不新鮮並賠償醫藥費,
店家不願意,只願意打折平息,因此醫師就鬧大,
但改口對外宣稱...要店家捐錢給慈善單位,店家不肯捐錢!


真希望那個 崔華翰 能夠來01看看自己有多糗,有多無賴...
還自以為是拯救世界的善心人士,自己被燙傷還不忘做公益勒...
噁心...


快滾回你的香港吃你的香港麻辣鍋回去告你自己的香港人吧!!

高登眼科診所 崔華翰2649-3939
汐止市大同路2段302號1-2樓
以前有聽過美國一個例子????????????
房屋主人開車渡假去了,打開車了車庫車門 就開車離開了,可能鐵捲門有自動定時關門的設定?????
鐵門開啟未關畢之前,,有一個小偷摸了進去這時後鐵門自動關起來了??????????

不會自己開門嗎???????
臨死前不會打電話求救嗎??????????
根本 不通,,
真的??假的??不要亂出來嚇人???



如果這樣也可以告到法院的話,那去百貨公司上廁所"加侖筍",那可不可以告他們冷氣開太強呢?
PennyHS wrote:
高登眼科診所 崔華翰2649-3939
汐止市大同路2段302號1-2樓



看起來在汐止國小附近?

MP153 wrote:
美國還有一個是 買了一部 自動駕駛的汽車

跑到後座去泡咖啡 結果車子當然是撞爛了

車主也是跑到法院去告車商

然後罪名也是成立的


這是"史特拉獎" (Stella Award)的案例之一, 不過, 史特拉獎裡面的案例大部分都是杜撰的, 目的只是要凸顯出美國司法制度的荒謬, 樓上有人舉美國的例子其實並不很恰當, 即使在美國, 也不是所有人都認同消費者權益可以無限上綱的
魔術凶兆 wrote:
看起來在汐止國小附近...(恕刪)
是在汐止國小斜對面~上次去那看一次點狀角膜炎,不知開什麼鬼藥水給我點,一點眼睛超刺痛的早知道藥水不要丟,也可以跟他求償捐給慈善機構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