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hobkimo wrote:
何謂 "積極的支持死...(恕刪)
這中間當然有差別,你不知道?
目前高喊要「依法行政」的,大多數其實最終目的不是要求政府依法行政,而是要求執行死刑,所謂依法行政,只不過是個剛好可以達到目的又冠冕堂皇的藉口而已。這些人因為本身是支持死刑的,所以要求執行死刑,以便讓臺灣從邁向實際廢死國家,重回有死刑國家之列,以達到他們反廢死刑的目的。
真正單純支持依法行政的,本身並不會偏向支持死刑,甚至本身可能是贊成廢除死刑的。如現任法務部長曾勇夫,他本身表示支持廢除死刑,但又表明會依法行政,乃至於簽下死刑執行令。
這些人並不是支持死刑,所以不會跑出來反對廢死,他們只會針對要求已判決確定的死刑犯執行。所以要判斷是否單純的支持依法行政,只要看對尚未判決確的社會重大案件,對行為人處罰的態度,即可明知究係何者了。
而白冰冰,很明顯的是屬於積極支持死刑的。
因為她早在四年前,政府宣佈邁向廢除死刑時,她就主張反對廢除死刑,要特別注意的是,她的訴求一向是反對廢除死刑,而非要求政府必須依法行政執行死刑。
而且白冰冰也曾對社會案件發表言論,批評某些犯下惡性重大犯罪的人「活著也是浪費社會糧食」之類的話,而這些人尚未被判決確定,也就是說還不一定會被判死刑,白冰冰已經主張應該要給予死刑判決,怎麼看都不讓人覺得她只是「單純的主張依法行政」,而應該是「積極的支持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