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善意的提醒,從發文章到現在我就對我自己發表的言論負責
文章所提及的內容,當然也是昨天的用餐經驗,而非憑空捏造之虛偽不實言論
光憑這點,就已夠成誹謗罪之阻卻違法事由(刑311)
另外有人說怎麼不當場反應?
難道服務生水準不夠,還要當場教育他們嗎
再者一行友人去裡面用餐,過程輕鬆愉快
即便餐點在不合格,也沒有必要破壞一個美好的用餐時光
總不能說我點的城堡下午茶通通都很難吃,改換城堡套餐吧

因此我在該店的不滿,選擇在用餐結束後發表抱怨文一吐苦水,並抒發一下情緒
這不就是討論區的本質嗎?
因此我也很謝謝持各種不同意見的網友
畢竟一個議題一定有支持與反對兩種不同意見
支持我的網友,我由衷的感謝你們
反對我言論的網友,我還是很謝謝你們,但人身攻擊就免了(還說會有報應
)學習永無止境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5655596.shtml
看樣子以後網友的評論會很精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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