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531215 wrote:
承認自11樓以後就開...(恕刪)

這在我的認知不是道歉

m531215 wrote:
哈哈果真沒走??真好...(恕刪)

是你說要告我耶
告??
只是一種法律行為的一種主張
是保障個人權益
就類似存證信函吧..


至於要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就看心情囉
哈哈..
不這樣回文..
假日多無聊啊???

m531215 wrote:
哈哈...看清楚.....(恕刪)

那你還告不告
你不告的話
可以換我告嗎?
我厭倦你這樣耍我
別怕
就像針刺一下
不會痛
除非你pm你的身份証給我
我就不會追究















還以為你走啦
沒人回應了呢
哈哈
感恩喔...

針刺一下??
醫療行為嗎??
那要醫師在旁才能執行喔
不然會違反醫療法
公訴罪喔
當心..當心...


m531215 wrote:


還以為你走啦

沒人回應了呢

哈哈

感恩喔...



針刺一下??

醫療行為嗎??

那要醫師在旁才能執行喔

不然會違反醫療法

公訴罪喔

當心..當心...

去告我呀

m531215 wrote:
承認自11樓以後就開始胡言亂語

這是我的錯

天啊...

為何讓大樓越蓋越高??

管妹....醒醒吧...

害我一直打字..好累喔...

不過也好啦

練練打字

閑閑沒事做...

至少比那些想告來告去的好多了

一直打哈欠....

好無聊....

不知何年何月得償所望
告告告.....?
施主..
多唸佛號....
在01挑釁行為是違反版規的唷..
當心30天禁閉喔???
另為樓主啊:一百個人來讀你的文.我想有一百個人都看得出你的意圖吧!
r6169 wrote:
另為樓主啊:一百個人來讀你的文.我想有一百個人都看得出你的意圖吧!


樓主厲害的就是
發一篇意圖明顯的文章
等到砲火起來
再以一付理性冷靜的樣子叫別人不要政治化
他跟下面這篇文章的主人差別只在於他的用詞很巧妙聰明
但內心醜陋程度是一樣的

http://tw.forum.news.yahoo.com/topic/tbn_1287630833/article/525.html

不過話說回來,因為政治喜好不同而泯滅良心的人兩邊政黨支持者多的是
之前88風災我還看到有人嘲諷那些被滅掉的村落,總統大選幾乎都是投給某個人...
這種話都講得出來....@@ , 這些人早晚會報應到自己身上
老是覺得自己喜愛的品牌被抹黑與打壓,是一種被害妄想症的徵兆,請儘速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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