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認定遭槍決的江國慶遭錯殺 : 沒天理 9軍官全不起訴 (進來蓋樓表達抗議)


sp0609 wrote:
2000年,陳肇敏為首位造訪甫當選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的軍方人士。隨後在軍方人事調整中,獲升為國防部副部長。
土城王會動陳肇敏才是見鬼...(恕刪)


幫你來段基維完整的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9%B3%E8%82%87%E6%95%8F

陳肇敏為首位造訪甫當選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的軍方人士。隨後在軍方人事調整中,獲升為國防部副部長。2004年,因未能升任國防部長,以空軍二級上將退役[2],爾後加入三一九槍擊案真調會。

如果跟扁合的話,早就給他國防部長的位置

會加入319真調會,什麼傾向跟意識應該很明了吧^++++^

sp0609 wrote:
鳥官有殺人的意圖,會變成無法起訴,只能證明他們有職務過失.


這些隊上的直屬長官,一來是為了平息社會公憤,公眾語論的壓力..

二來,是為了情報連隊的顏面,所以,必須將此案快快了結...



因為,要快快結此案,才會造成冤案....,這些連隊長官並非要刻意殺人,

這一點,還是要分清楚才行...



只是,可以把他們的記功嘉獎之類的,改為記過處分,這樣子做,不為過吧??
broken310 wrote:
幫你來段基維完整的 ...(恕刪)


所以他任內刑求的案件被抓包了?看來退役之後才抱的大腿真的沒什麼用,還是在任內抱大腿才能升官又避風頭.

五個小孩欺負一個大人 wrote:
請大家自己看一下找一...(恕刪)
各位為人父母的請想想,您們所繳那的稅金已經養了這9位承認犯案的人15年了,今年7/1還要加薪3%。您們甘願嗎?這9位太可惡了~

獅王動力 wrote:
各位為人父母的請想想...(恕刪)


所以就只有這九位鳥官有加3%?還是全台灣的公務員都刑求江國慶?你扯得有點遠.......
領國家薪水有錢有權的公務員為啥刑法追溯期會比一般小老百姓還短?不解
法院是誰開的大家應該很清楚吧
會有這種結果一點都不意外

ajian wrote:
領國家薪水有錢有權的...(恕刪)


NO!濫權追溯期是10年,謀殺是30年,公務員犯法與庶民同罪,沒有差別.

這應該算是"殺人"了吧~
雖說執法人員,難免有疏失,但若真的是經由刑求,
那這些執法人員,知法犯法,應該更加重處罰...
單單追回獎勵,那大家都亂入人罪,爽爽領獎金等著升官就好了~
lcn3338 wrote:
其實扁朝時期不敢替江國慶翻案是有其考量的呀 !!
...(恕刪)


請問一下老規矩,是說好不打臉的嗎?

zh.wikipedia.org/zh-tw/江國慶案

1997年3月27日,國防部覆審,以證據不足及江國慶遭刑求為由,撤銷判決發回更審,但空軍作戰司令部仍交由前次相同的三位軍法官審理(審判長呂德義、審判官羅正南與甯方中),並於6月17日判處死刑。同年7月,多名民進黨籍立委張俊宏、林豐喜和黃天福等人召開記者會,指本案審判過程中出現重大瑕疪,質疑江國慶是遭人搆陷入獄。立委更呼籲法院重審此案,讓全案能夠真正地水落石出。

8月13日,江國慶於桃園縣八德市懷生基地被執行槍決,得年21歲,死時雙眼睜大,死未瞑目。江父簽名領屍時寫下「天無公理」四字,隨後十數年為證明兒子的清白四處奔波,但直至江父往生後,全案才得以翻案。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127125.shtml

馬以工指出,本案一開始是由江鵬堅偵辦,當時也調查完畢。第三屆時,有人找到十大疑點當作新事證,來到監察院陳情,時監院認為這些疑點並非是新事證,所以就沒有重啟調查。江鵬堅病逝,這個案子就沒有人持續追蹤。在93年12月底由第3屆張德銘、古登美等申請自動調查此案,並將其列為特殊重大案件,但又因為 94年2月任期屆滿,暫停調查。第四屆監委97年8月到任後,經院會決議交馬以工調查。第三屆在94年2月任期屆滿後,因為在扁政府當時的朝野惡鬥關係,國親立委對扁提名的監委名單有爭議,拒絕行使同意權,導致監察院空轉多年,直到在97年馬英九總統上任後,才再重新提名第四屆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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