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atn1 wrote:就有鄉民聽不懂分不清...(恕刪) 這完全不相干 重點在這次的判決 被害人脖子有極度明顯的傷害痕跡 而兇嫌卻辯稱否認犯行 雖說沒逃亡之虞但案情了解了? 你確定是單純的事件? 那你解釋給我聽 沒有更深的犯罪動機? 就已幾萬元交保? 那我很不認同額外插話:這司機綽號是不是冬瓜 手機 0955?
2006952633 wrote:這完全不相干 重點在...(恕刪) 是裁定交保 不是交保判決!!另外檢察官也可以不服抗告<<<你有注意這個地方嗎?遞狀~法院會重開羈押庭~是否再次裁定!!關於案情~我沒有看過兩造雙方的筆錄以及所有證物不便作任何立場評論之!!
這叫做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所以到底誰要聽誰的?大家都希望有罪之人通通都去死但是罪人的家人與他自己本身都不想死所以大家也也尊重他們的意見,不能判死刑所以才有一堆恐龍,跟白目......先不說別的,管好自己比糾正他人來的容易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