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證明:嚴格禁槍的地區,謀殺率愈高


sove_i_skogen wrote:
根據跨國統計,世界上...(恕刪)


瑞士跟北歐的社會福利、生活水平

台灣能比嗎?

人們過的爽,謀殺率當然低啊,這不是廢話嗎!?
kurenai1234 wrote:
如果真的要管,有種的話,為何不能像新加坡一樣

凡持有,販賣,運輸毒品和槍械一律死刑

這個原則上贊成!

不過台灣的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是標準打老鼠不打老虎
前面一堆大大已經舉例很清楚了、賣制式黑槍的很多
但是警察有默契不抓....

反而因為立法不足、另外搞了一個「條例」
而條例中竟然把國外歸納在玩具跟戶外運動的氣槍、瓦斯槍也納入這個「條例」
導致台灣的警察見獵心喜,真正有能力殺人的火藥黑槍查沒幾支
但是動不動就找生存遊戲或是玩具槍蒐藏家甚至是賣玩具槍的模型店下手.....

除非台灣把「槍砲彈藥管制條例」重新修正到把槍枝跟玩具理性分開
不然依照你提出的精神、台灣只會一堆無辜非真槍用戶遭殃
黑槍依然在白道的默契下生存~

千年之夢 wrote:
如果是槍的話扣扣板機先開先贏小女孩未必會輸
...(恕刪)



您確定小女孩會開槍嗎?您確定小女孩會隨身帶槍嗎?
您確定小女孩能合法持有槍支嗎?

舉例不佳

千年之夢 wrote:
因為我買過甩棍知道既然身上拿了武器就有可能會使用。防禦的一方多數是處於被動的本身無預警心理,如果身邊在沒有一些可以防衛的武器,情勢上更加處於劣勢...(恕刪)



是的,所以目前狀況來說,只要帶甩棍/電擊棒等,不就可以防衛了嗎?

目前擁有槍枝的歹徒,都為黑槍。未來若開放合法持有槍枝,相對對黑槍來說,歹徒持槍機率勢必增加。

一般平民,會沒事帶把槍在身上走嗎?又不是演西部牛仔片。
就算現今,隨身會攜帶防衛工具的平民,應該也不多。
還是您希望將來走在路上,平民都要帶把槍防衛????

能夠禁止私人持有槍枝並且維持一定的社會秩序是很難得的,有某些國家能夠
私人擁有槍枝,結果是沒錢的人民自己買把槍稍微自保一下就算了,有錢的族群
都得請保鑣,一不小心還是一樣有可能會被槍殺,這樣的生活環境是樓主所嚮往
的嗎?如果不是,那就不曉得為什麼,樓主會希望能夠私人合法擁有槍枝,有遇到
什麼樣的狀況嗎?可以直接說出來讓大家幫你看看.

我印象中現在的槍好像還不會挑主人唷

小孩子有沒有辦法拿到搶 顯然不是你我用嘴巴教訓兩句 就能管得了的...
否則就不會有校園屠殺事件了...

屠殺事件是扯了點 這不會天天發生 但是校園黑幫火拼在美國這倒是很常見...
台灣也多著 不過拿刀對幹居多 少有人可以拿槍...畢竟槍枝非法 在台灣取得成本較高...

話說回來 之前看一個節目 介紹一家台商在南非 本來是做電腦生意 後來改做槍枝買賣...
節目裡有提到 在當地一支中共黑星只需要台幣五千元...
南非是一個極端的例子 因為社會治安很糟 糟到民眾難以信賴警察能夠保護他們...所以不得不擁槍...
mtsui wrote:

只靠武力維持恐怖平衡,是有盲點的。

不然以目前來說,大部份的歹徒,並不一定有槍,可能只有刀。但怎麼不會擔心對方也有刀???

大家都可以合法持刀(家裡總有菜刀吧~),也沒見持刀歹徒會害怕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您確定小女孩會開槍嗎?您確定小女孩會隨身帶槍嗎?
您確定小女孩能合法持有槍支嗎?

舉例不佳 ...(恕刪)


你哪隻眼睛看到我寫小女孩可以合法持槍?小女孩可以會隨身帶槍嗎?



比喻都看不懂 刀跟槍的嚇阻力也可以拿來放在同一個等級?

ankochiu wrote:
我很贊成樓上說的

槍枝是你最後一道防線
要靠它保護自己時就要有心理準備會被掛掉

美國不像南美
進來就是槍指著你開保險櫃
搜刮完東西幹掉你免得日後被指認

裝攝影機
裝設警報器+私人保全公司24小時連線+警衛
電網~防盜門
這些是我這兒的基本配備
上面這堆都嚇不了人時才端出槍來

不過如果真的要有把槍才睡得安穩的話
對會問這種問題的人
我建議買把.22的左輪

GLOCK我不建議~它的各項優點對不常碰槍的人來說反而風險大了點
預算沒問題的話P229不錯
CZ P07我也用的很順

強烈建議買有decocking lever的槍

還有
保險箱是防偷不防搶

當有槍指著你的腦袋時
就算是銀行級的保險櫃
你也會自己打開

跟沒有一樣
反而替人家省了翻箱倒櫃的時間



Molonlabe wrote:
首要問題是,版主在美國是綠卡或公民嗎?
如果不是,你很可能沒有資格購買槍械。

第二問題是,版主在哪一州?
如果是類似加州或是麻州,那版主買搶的選擇就會更少。
如果是類似德州,那版主選擇就多了。

第三問題是,版主是男是女? 有無使用槍械前例(例如當兵)。
建議先到靶場嘗試.22口徑,.38口徑與9mm口徑。 如果可以十公尺內可以控制9mm在靶紙內,可以再考慮40S&W或.45口徑。 居家防衛到.45口徑就綽綽有餘了。 一般沒碰過槍的人,也不太習慣.45口徑以上的後座力。

第四問題是,版主對於槍械的使用條件為何?
只是留在家裡當居家防衛武器? 還是有考慮要外帶? 版主會有時間到靶場練槍嗎?
如果只是居家防衛,建議買散彈槍即可,配備00buckshot,對於一般闖空門的小鬼就綽綽有餘了。
如果版主居住的州許可,並且版主有美國身份,而且有考慮配槍與練槍,那就推薦手槍。

獵槍,來福槍,半自動卡賓槍完全不推薦。


聲明
對於居家防衛,有如上列幾位仁兄所言,槍械是最後一道防線。 如果有歹徒闖入,千萬不要以為有槍就可以衝出去對付歹徒。 這不是電動玩具,如果沒有經過正規訓練,持槍對付入侵的歹徒,其困難度是相當高的,尤其是一般人對於自己家中許多的死角不甚瞭解,加上一定會發生的Tunnel Vision,屋主反而很容易會將自己陷入高度危險。

簡單來說,任何教居家防衛的教官都會強烈建議下列處理方式:
(1) 如果發現歹徒入侵,請將家人在最短的時間內聚集與一個房間,然後將房門盡量用重物擋住。
(2) 馬上打電話給警察,就算歹徒侵入房間,也不要切掉電話,丟在地上或是丟到床底下也可以。
(3) 如果有槍械,請躲於障礙物之後,槍口對準房門即可。 千萬不要出去搜尋或挑戰歹徒,由於很多原因,你死亡的機率遠大於他們死亡的機率。
(4) 警察到達後,請記得立刻放棄槍械,千萬不要持槍對著警察。 請注意,到場的警察分不出誰是壞人,但是可以分出當下誰對警察最有威脅感。 你持槍面對警察,你就是威脅感最高的那位,也就是所有警察的靶。



如果想使用散彈槍:
(1) 範圍大,聲音大,嚇阻能力大。 但是對於屋主內部的傷害也可能較大。
(2) 就算在高度緊張的狀態下,擊中歹徒的機率也大多了。
(3) 子彈量應該夠,除非版主買到打獵的散彈槍。

不是很建議Pump-action散彈,因為需要練習以達到順手的境界。 我建議購買半自動散彈槍。如果錢不是問題,建議購買Benelli m4 super 90. 容易保養,可以增加子彈量,後座力容易控制。 如果州法許可,還可以換成手槍柄,增加控制。

樓上推薦的SPAS-12並不建議。 因為好品相的SPAS-12很難找,尤其是可以反轉的槍柄部分,大多數都有缺陷。 另,SPAS-12的板機較硬,不習慣的話,一緊張可能還扣不下去。 加上SPAS-12是半自動與pump-action混合,所以如果運氣不好,買到不好的SPAS-12,還會卡彈。 最後,也是最夭壽的,就是SPAS-12會挑彈,並且子彈需要一定程度的火藥量,SPAS-12才能成為半自動散彈。

至於散彈種類,我推薦兩種: 00 buckshot 或 slug。
請注意,slug只有一發,只是一顆很大的鉛塊,然後被打到後會很痛很痛很痛...


如果想購買手槍:
(1) 槍小一號,所以比較不會被歹徒抓到(例如槍管)。
(2) 子彈小,所以對於歹徒與屋主的傢俱來說,殺傷力也較小。
(3) 在高度緊張的狀態下,擊中歹徒的機率不大,尤其沒有經過訓練的話,打到傢俱的機率遠高於歹徒。
(4) 子彈量因槍而異,如果沒有經過訓練,很容易空槍。

建議版主嘗試9mm口徑,不要超過.45口徑。 就算是.45口徑,也強烈建議多多練習,習慣後座力。 重要的是,如果州法許可,大多數的9mm口徑槍枝可以裝更多的子彈。 40S&W也差不多。

制式.45口徑的槍(例如 1911)就只能裝7+1發了 (除非你買Para Ordnance公司出的.45口徑)。 我個人的配槍是Para Ordnance 的 P13與P14,可以容納13+1與14+1的.45。

.22口徑對於居家防衛沒有什麼大用處,個人不建議。.38口徑大多是左輪槍,所以也需要練習。 有些.38口徑的左輪槍也可以裝.357mag口徑的子彈(例如城市獵人的愛槍,Colt Python)。 但是呢,.357mag的後座力遠比.45口徑還強,所以用不習慣的人會很吃驚的...

對於初學者,Glock系列也不太建議,因為Glock系列的安全鎖設計對於初學者來說,還是太危險。 細節不多談,但是美國很多警察在插槍回槍套時,因為手指位置不對,反而誤擊自己大腿...

上面許多仁兄提出好的手槍選擇,如果還有疑問,就寫出來吧。


最後,如果要使用手槍,強烈建議版主要多多練習。 因為用手槍要擊中歹徒並不如想像中容易。


lilteyang wrote:
P228 已經停產了, 現在是 P229...
G18 是 full-size 的手槍, 既然樓主您會考慮 P229, 那應該看 G26 才對吧???
而且我個人實在是偏好 .40 S&W, 所以私心推薦您 G23...

至於用槍來防身, 我只能說: 槍是您的最後一道防線...
有預算的話, 先裝一個防盜系統, 跟鄰居打好關係, 再學習一些自我防衛的生活習慣,
才是最根本的方法...

另外, 如果樓主您真的買了槍枝來防身, 請先向當地警察局詢問您所在地的槍枝法令...
而且一定要去上課, 學習使用槍枝的正確概念... 否則對您以及您的家人來說都是一種危險......(恕刪)


引用別串討論網友以實務上的經驗給大家做參考
visit1992 wrote:
老實說真的拿過槍才會...(恕刪).....的確,很多事情可以靠公投來解決。 但是也不是所有事情都是靠公投。
我很好奇BSA對公投的看法到什麼樣的程度, 我可以舉一個公投的例子請問您的看法嗎?

要不要買房屋保險, 火險, 人壽險...那是每個人的選擇, 但是不能因為有人買保險進行詐欺 (e.g. 製造假車禍, 縱火製造假火險)就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認定所有購買保險的人意圖詐欺. 同樣的槍, 有人拿了還是循規導矩過日子, 有的人拿了槍就是打家劫舍無惡不做. 問題就出在制度本身: 保險業者對於數年不曾出車禍的優良駕駛可以提供優惠保費 (e.g. 少繳 10% -- RACQ Driver Excellence Bonus), 對於老是出現狀況的駕駛則提供完全不同的待遇, 甚至坦言拒絕承接其投保.

所以問題關鍵還是在於賞罰制度. 今天為何部份民眾會有持槍自衛的打算? 那還不就是警方的辦案態度與法檢的量刑不能有效遏止犯罪. 使得犯罪行為可能面臨的懲罰遠低於收益. (e.g. 大佳公園槍擊案, 連開12槍殺人, 判啥罪? 抄家賠償/就地槍斃嗎?) 這就變相鼓勵大家....至於法院在玩什麼把戲可以參考這一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492377&r=2&p=14

s4106888 wrote:
It's a long story................現在回想起來,心中還是會痛,非親身經歷無法相信~

所以當時你在案發現場嗎?~No,在家中和老婆睡覺. 還是現場有你身上的東西?~No,無任何物証,且從頭到尾沒有自白過有參與作案(因為根本沒有的事如何承認?) 提不出相關不在場證明???~因案發時身邊只有老婆,老婆的証詞僅供參考不能當成直接証據

檢察官根據什麼起訴你呢?~根據真正兇手車上留下的指紋捉到他但咬出我和他一起作案(更扯的是我和兇手並不認識),再加上”証人”的口述指認,然後根據檢察官坐在辦公室內的天馬行空與臆測,把整個作案過程給編出來,當時承辦的檢察官為台南地檢署的簡文鎮,這個姓名我都敢寫出來了,只是要讓您了解我不是憑空編撰且台灣的司法体系就是這麼糟糕,”簡文鎮”這三個字此輩子永遠忘不掉,只為了他隨意的起訴,讓我這一生走到一個原本不應該進去的地方~監獄....

一審地院無罪~審判長張國彬
二審高院無罪~審判長林永茂
發回高院有罪十五年~審判長施國家


法院要是怕當事人的實力, 即使當眾開槍殺人也算誤殺. (e.g. 大佳公園槍擊案) 法院要是認為當事人沒實力, 即使在家抱著老婆睡覺也可以扣上殺人罪名. (e.g. visit1992 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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