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don wrote:真懷疑你有沒在了解這件新聞!他遺書的最後一段就是寫著 "我絕對不會像 XXX 低頭"如果你只是想評論自殺是不可取的, 請另闢文章吧!要像鄭南榕為國家大義自殺, 才能叫做勇敢嗎?"我一個人輸 是我一個人輸的事情 既然話是我說的 我會自己負責承受...."(by ycn)...(恕刪) 你說這二位都不是真的勇敢....都是愚蠢的勇"我一個人輸 是我一個人輸的事情 既然話是我說的 我會自己負責承受...."(by ycn)我覺得她寫這段話應該是很無奈跟無助..也很後悔做這件涉及誹謗的事吧
死亡到底值不值得每個人價值判斷可能都不同但對楊同學來說她認為值得於是做了她認為最好的決定可能她將清白、正義放在價值排序的最頂端,超越了生命本身這個情形和我們從小所認識的所謂"偉人"並無不同說穿了過去被貶抑的貪生怕死,現在得到了平反反過來成為優秀的價值觀也成功的改了名字叫做勇敢的活下去教育教我們黑白但鮮少教我們如何面對灰色老師說有正義感、清廉是對的但當遇到這些所謂對的價值與生存出現衝突時呢?我們之所以是一般人正是因為我們還是選擇用本能來面對而不是教條人家拿槍抵著我們的頭,就算是俗臘喊他老爹老娘都行但有些人卻信奉著教條他們並不清楚這些教條的存在是幫助我們生存但我們並不因它們而活
TCBB wrote:如果有御用律師!我想今天的結果可能不一樣 當事者連尋求免費法律諮詢都還沒有,這件官司好像連一審都還沒進行吧。台灣是有免費法律援助與諮詢單位。----看到這個拾荒小六生對照這尋死的大學生。憂鬱症國際的統計,一般男性終其一生罹患憂鬱症的可能性是12%,女性則高達20%。憂鬱症仍然常常被忽略。國外的統計顯示,只有6%的憂鬱症患者接受治療,在台灣憂鬱症就醫比率就更低了。
Lespaul wrote:教育教我們黑白但鮮少教我們如何面對灰色...(恕刪) 非常非常同意您的意見...其實真正的社會有黑也有白, 更有許多的灰色地帶...可惜的是許多人只用純白色的眼光來看待事情他們無法容忍用灰色的做法來讓大家正視某些事可能她心理上有些疾病, 也可能做法有些不當示範之處但我想她的目的是想要喚醒大家對某些問題的重視, 了解到學生的困境與問題小弟不會因此全面否定她...舉個例來說, 屈原投汨羅江...或許方法有些不對, 但小弟還是不會因此全面否定屈原這個人因為他想凸顯某些事...小弟覺得用個寬廣的心去看待吧不然, 還請覺得YCN就是全錯的朋友,在反對之前, 先請把我們吃粽子划龍舟的由來這些故事去跟教育部抗議一下因為那對我們是錯誤的式範...在學生學習的過程中不應該唸到這些灰色地帶比起YCN的新聞更嚴重...
jackel22 wrote:拿君權時代和法治時代...(恕刪) 不過那個吃粽子故事真的是假的 是編造出來的,不過跳水死是真的。資料來源轉貼 中國最新的資料是湖北荊門郭店一號楚墓的墓主是屈原,他的屍體在投江後被打撈了上來.並且墓塚保存完好.從湖北荊門郭店一號楚墓墓葬形制和器物特徵判斷,此墓具有戰國中期偏晚的特點,挖掘報告估計其下葬年代的下限在西元前3世紀初,這正符合屈原生活的時代。屈原應生於前352年(己巳,攝提格,太歲在寅)正月(孟陬)二十七日(庚寅),卒於前281年(庚辰)五月初五日,享年71歲。墓中的鳩杖,表示墓主去世時已有70歲以上的年齡。 此墓南距楚故都郢(紀南城)約9公里,位於楚貴族墓地。按《周禮》,墓主當屬“士”一級,所用葬具亦與先秦典籍相合,挖掘報告推斷墓主當屬有田祿之士,亦即上士;墓中出土了大批竹書,反映了墓主生前的職業和特殊地位。屈原正是楚國的低級貴族,在楚懷王時出任左徒、三閭大夫和太子師。墓中有楚懷王所賜“龍首玉帶鉤”和太子所賜“東宮之杯”。至於《孟子》中的陳良(郭沫若推測屈原是其弟子),雖為“楚產也”,卻不是貴族出身,故不可能葬入貴族墓地。 據挖掘報告,墓主遺骨仰身直肢,兩手交置於腹部,雙腿分開。這很像是墓主抱石投水而淹死後,被打撈上來,因屍體僵硬未能復原的姿勢。據《史記·屈原賈生列傳》,屈原正是懷抱石頭,投汨羅江自沉而死。他在死前不久寫的《哀郢》,有“狐死必首丘”的句子,可能這時已有了自己“從彭咸之所居”投水而死後、歸葬於郢都附近楚貴族墓地的安排。至於下葬的時間,則應在前281年五月初五日屈原去世後不久,當然要早於前278年秦將白起破郢。 墓中竹書的內容對於屈原作品思想有重要影響。這批竹書應來自齊國稷下,為稷下的幾位楚人專業抄手所抄寫。作為稷下思孟學派的教材,其中各篇章多為節選,故均不寫篇題。除《老子》三種節選本以外,其餘乃子思後學與稷下思孟學派所作。據史籍記載,屈原於前311年為聯齊抗秦出使齊國,看來這批竹書便是由他從齊國稷下帶回楚國的。 據《離騷》所雲,屈原降生的日子是太歲在寅之年的正月庚寅日。郭沫若先生推算是前340年(辛巳,太歲在寅)正月初七日(庚寅)。這晚了12年的一個週期。 屈原在投水前半年左右寫的《涉江》中,自稱“年既老”。在先秦、兩漢的典籍中,普遍稱“七十”曰“老”。在比《涉江》早些年寫的《離騷》中,有“老冉冉其將至兮”的句子,當時應是六十已過,還未到七十。屈原在“年既老”之後不久投江自沉,死時已年過七十,是很明顯的。 在屈原的作品中,只有郢都遷陳,而沒有割地和陷郢。楚割地予秦在前280年,屈原沒有見到;秦兵陷郢在前278年,屈原更不可能見到。他在剛開始遷都不久就投汩羅江死了。據《史記·楚世家》,頃襄王十八年(前281年)秦國興師伐楚。秦兵進逼,遷都已勢在必然。只有先遷了都,下一步才能考慮割地之事。因為割了上庸、漢北給秦之後,郢便失去屏障,完全暴露在秦兵面前了。所以,事實上應是前281年仲春二月開始遷都,五月初五日屈原投江,到前280年遷都完畢而割地,再到前278年秦兵繼續進攻,郢都陷落。前人將遷都定在郢都陷落以後,那當然是不合理的。屈原活到71歲,於前281年五月初五日自沉汨羅江。這樣,他出生的時間便應當是前352年(己巳,太歲在寅)正月二十七日(庚寅)。若生於前340年,則只活了59歲,按當時的習慣是夠不上稱“老”的。屈原享年71歲零3個月又7天,其墓中有鳩杖陪葬,是符合禮儀規定的。 屈原是楚貴族,但又自稱“賤貧”。《惜誦》曰“忽忘身之賤貧”,《招魂》曰“朕幼清以廉潔”,但早年是賤貧、清廉的低級貴族,這與墓主的“上士”身份是一致的。 前318年,屈原34歲,公孫衍發動魏、趙、韓、燕、楚五國共伐秦,推楚懷王為縱約長。楚懷王任用屈原為左徒、三閭大夫、太子師。左徒是楚國地位在令尹(國相)以下的重要官職,三閭大夫是掌管楚王族三姓的官。亦有學者認為,“三閭大夫”同于中原國家的“公族大夫”,職掌是楚國王室屈、景、昭三姓貴族子弟的教育。墓中的“龍首玉帶鉤”應是楚懷王為了提高這位年輕的左徒、三閭大夫的威信,以便於行使職權,所賜予的類似後世尚方寶劍之類的信物。 屈原任左徒、三閭大夫而兼任太子師,這是很正常的。他在春風得意時所作的《桔頌》中,自豪地說:“年歲雖少,可師長兮”。排行最大曰“長”,太子橫是楚懷王的長子,屈原為太子師,故曰“師長”,即當國王長子(太子)的老師。這是比擔任其他官職更令屈原自豪的。墓中的漆耳杯,杯底刻有“東宮之杯”,這四個字不排除有是屈原手書的可能。這四個字的字體並不規範,佈局也不勻稱,很像是用手隨意刻上的,工師造器時所作的銘文似不會這麼隨便。這漆耳杯應是早年太子橫的賜物,但並不能據此確定墓主是否死于頃襄王即位(前299年)以前。 墓中的陪葬竹書,只有像屈原這種身份地位的人才會有。但墓中為什麼只有他從稷下帶回的竹書,而沒有他自己的作品呢?除了可能墓中竹書有遺失之外,亦可能下葬時屈原身旁的人只收存了其作品的手稿孤本,而沒來得及重抄一份作為陪葬。當然,也許更可能是,由於屈原作品多為發牢騷的諷喻文學創作,多有指責君王、“稱其君之惡”的內容,寫成以後便在民間流傳,而不適宜葬入貴族墓地。 屈原因力主“豪傑執政”和聯齊抗秦,約在前290年被頃襄王放逐到漢北,後又流放到沅、湘一帶。在屈原投水前留下的作品中,所反映的最遲的歷史事件是郢都遷陳。據《史記·楚世家》記載,頃襄王十八年(前281年),頃襄王遣使于諸侯,複為合縱,欲以伐秦;秦聞之,發兵來伐楚。這是導致郢都遷陳的直接原因。屈原看見郢都遷徙時的淒慘景象,預感到楚國還會有災禍降臨,這當然就是接踵而至的割地、陷郢之事。對此,他已不堪忍受,終於抱石投江自沉,以死報國。 根據出土墓葬,印證《哀郢》中“狐死必首丘”的話,可以推測,屈原抱石投汨羅江自盡後,屍體被家人和弟子們打撈上來,按其遺願運回舊都郢郊貴族墓地安葬。當時雖然秦兵進逼,形勢危急,但家人和弟子為其料理後事,仍一切按禮行事,有條不紊,臨危不亂;頃襄王也按禮賜給老師兩根陪葬的鳩杖。這反映了人們對屈原的崇敬之情。
jackel22 wrote:拿君權時代和法治時代...(恕刪) 不好意思...請問您指的是小弟的文嗎?前人都沒有人回文中有牽涉到君權時代,惟有小弟提到屈原, 小弟就自己來對號入坐一下吧我想您的意思應該是指"拿君權時代和現代民主時代"來相比吧?應該不是"君權時代和法治時代"因為就小弟所知, 君權時代也是講法治的其實...君權時代講孔孟思想, 講仁義,小弟想,現代民主時代也是可是適用的.現代許許多多的經驗, 也是來是君權時代是故, 小弟是覺得說沒有到不能拿來舉例的地步...還是您覺得舉的例子要在現代, 甚至一樣是學生, 以及同為租屋問題這種例子才能拿來相比呢?如果是, 小弟必須很抱歉的跟您說, 小弟見識不廣, 舉不出來小弟主要意思是以這事件中YCN的行為來說,希望用寬廣的心去看待吧.小弟是覺得不太需要一直去批判YCN的...如果冒犯之處敬請見諒... ^^
以身為人父的角色, 看完了這個討論串,以我的觀點認為, YCN只是一個值得同情的憂鬱症患者,並非什麼值得稱讚的歷史性英雄人物, 以他的做法甚至傷害了許多愛他的長輩, 對於實際他對抗的事情其實只能在一小段時間裡引發社會迴響,但是10天半個月以後大概多數人已經遺忘了這個事件.其實就事件的本質來說, 房東和學生的對抗本來就應該是協同受害者去取得公道,而不應該以一個非當事人的角色去做這樣的對抗, 因為他的立場相較比較薄弱;但是實際上狀況如何, 我並不清楚, 如果他有得到同學足夠的支持和協助, 我想應當不至於走到這一步.版上聲援YCN的人和批評他不重視生命的人都有, 我相信沒有人會贊同YCN在處理這件事所做的最後抗議方式, 同樣的應該也沒有人贊同不去和惡質的房東(其實尚未得到證實)對抗, 但是大家所看的角度不一樣,就會產生不同的聲音, 基本上大家都會譴責房東的惡行, 只是事情的真相還沒有水落石出, 比較客觀的人僅能就自殺事件的對錯下觀點, 但是對於學生和房東的對抗因為還未有一個結論, 所以無法證實到底誰對誰錯, 若單單就網路上的文字就下結論也會失之偏頗.希望大家討論事情不要先入為主, 容許不同的聲音, 討論不要針對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