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雲 wrote:
簡單來講 高鐵或是台鐵 他們有提供愛心 那是屬於公共事業的愛心
也可以換個角度 是用人民的納稅錢去做的善事
但是民間機構的私人事業 提供愛心 那等同於捐款差不多
那愛心傘都像這樣不須知會 想拿就拿 爽就好
...(恕刪)
原來這些愛心物品的定義只有你說的才算數。
公共事業的愛心傘可以不經告知自己拿,
私人事業的愛心傘不經告知自己拿就是偷。
獅子會是公共事業嗎?
花蓮國際新城獅子會贈愛心傘 門諾病患揪感心
門諾醫院陳盛煊院長特別分享自身的經驗,他說有一次搭火車會到花蓮,下車發現正在下雨,一旁的愛心傘架上只見到一件輕便雨衣,他把雨衣翻開忽然看見還有一把傘,內心非常高興不必被淋成落湯雞了。所以,陳院長對花蓮國際新城獅子會的善舉感到非常溫暖,讓來門諾醫院看診的病患十分方便,真是「揪感心」。
阿獅子會的人有沒追出來狂罵院長拿傘沒有先告知啊?
還是一句話:
想學人做愛心傘就做足全套,
大氣一點,
搞得店家不高興取用者也不爽,
就大失其原來的美意了。
還有,
一直強調不告而取就是偷,
為什麼始終迴避小林總店客服的說法啊?
雪天雲 wrote:
以前奉茶 的確也沒有知會問題 但是那是以前 現在為什麼比較少奉茶? 有部分原因就是因為大多數人不會懂得珍惜 更甚者 偷在裡面加料 讓奉茶者的美意與善舉 被打了一記耳光
...(恕刪)
喝路邊奉茶能不能在裡面偷加料是一回事,
喝路邊奉茶要不要先告知擺放的人又是另一回事,
不會連這麼簡單的邏輯都分不出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