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c wrote:他在牢裡輔導了上百次...(恕刪) 你們說得太好了。被害人只得再度描述自己被強姦的經過(心裡的二度傷害),然後出庭作證,接著收到判決書,事後再也沒有什麼輔導、協助的了...給華岡之狼一個機會,那麼,誰給受暴著機會呢?法律、監獄功能之一在於保護人民,而這件案例判得都不合理了,如何向社會交代? 法官在同意假釋之前,有沒有詢問過專家(犯罪心理學、社會學者等...)的意見?? 有沒有符合法律的真諦,社會公理、實質正義?? 這種連續性侵10個人以上的,再犯的機率很高吧!至於那個法務部官員講的話,我只能說,他只是像杜XX一樣的官員,指鹿為馬,奉承迎上的稱讚上頭的政策。沒有說什麼不好,官員也沒犯法,說得也冠冕堂皇,討好上級升官發財,穩坐高位,也是一般人的人性。 只能說該官員沒有傲骨,不是聖人,不敢批評、反對不合理的政策罷了! 受害者也跟他毫無關係,他下班開著高級進口車回家跟家人吃香喝辣,也不用因為批評上級每天擔心被貶、撤換。
哀是說一個人犯下滔天大罪,還要花費人民的血汗納稅錢養他,現在還要動用一堆資源去監督他...這些資源和人力為什麼不放在受害者身上呢?他要是真的知道自己幹了些什麼事,毀了多少人的人生,他應該要選擇關在牢裡一輩子或是撞牆自殺。那些的受害者,真是情何以堪...我只想知道華岡之狼被捕後...政府有花多少預算去幫受害者作心理輔導呢...難道人民對於犯罪被輕易的放出來...只能挫勒淡嗎...Sluing wrote:平常女生出入場所就都要小心,而不是單為一個人~ 沒錯,狼絕對不只有一隻...女生不管去哪邊都要提高警覺!女生真是辛苦...為了一些管不住小頭的畜牲要處處提心吊膽的.......
嗯.............原諒我以下的文章語氣可能會有點衝是稍微有一點點衝拉~冏"那種人也可以放出來?給他一個機會?連牧師都強力的保證他不會再犯?有一句俗話說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也有一句話說的很好:牛牽到北京還是牛。不管他住哪裡~只要他還存有"慾望"~那他就絕對有可能會再犯到時候~牧師的保證失效監獄的委員會也將會接受社會的批判就連他家人以及鄰居也會再次的蒙羞~(鄰居應該比較不會~他家人就壓力很大了)法官給了華岡之狼一次機會那誰給那些被性侵害的女性一次機會呢?現在一個社會潛伏的危險已經被放出來了可能有極大的危險,也可能危險性極低。但是只要他有慾望,危險度就會相對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