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不厭"炸",這是戰爭!中央大學地科系為試炸新竹爆民怨發表聲明稿

TD4 wrote:
用這種形容恐怖攻擊的方式,來批評很常見的地質調查,似乎不太理性


這種地質探測超常見的,就像是出門去7-11買個東西一樣,常見到連跟居民溝通一下都不用。
TD4 wrote:
就是因為鄰近斷層帶才有調查研究的必要,也正因為鄰近斷層帶,當然會有引發釋放能量的風險
質問「為什麼在新竹、沒sense」好像把它當成新武器試爆,搞不清楚重點在哪裡

空曠的溪床是個很好的地點啊,不然要去清大夜市那邊嗎?
現場也有管制,怎麼可能會炸死人?隨口批評也不應該亂編故事


看就知道搞不清楚重點的人是誰

有科學精神研究精神很好
你要炸,也沒什麼.


你要炸,有經過申請嗎?
消防局:
新竹縣消防局長林祥欽得知此事後相當震怒,他說,依消防法第十四條規定,使用炸藥爆破要向縣消防機關申請許可,但消防局並未接獲申請,明天將發函實驗單位說明,如有違規將依法開罰

警察局:
新竹縣警局竹東警分局長林志鈞說,警方曾接獲中大委託的地景實業公司申請,要求戒護運送炸藥到頭前溪畔,但對於試爆是否合法,非警方權責。

最基本的警察消防單位都不知道,社會的安全在哪??

你要研究地震研究斷層,政府主管單位應該是中央氣象局吧
中央氣象局:
中央氣象局指出,中央大學事先並未報備,氣象局是根據記者詢問後才轉而向中央大學查證,校方承認地震是他們引爆炸藥所致。

一個炸藥試炸, 炸出了原來台灣已經是無政府狀態.
或許明天聯勤要來個淡水河飛彈試射我們都不覺得意外了
rolkilos wrote:
這種地質探測超常見的...(恕刪)


是啊!是很常見啊....
但把鞭炮丟到你家裡就不常見啦<=這才是重點....
更不用說,鞭炮丟到讓人損失金錢的事..不常見不常見.

TD4 wrote:
就是因為鄰近斷層帶才...(恕刪)


既然你都說有 "當然會有引發釋放能量的風險",

那有做風險管理嗎?
連當地的消防單位都不知道,你想他們有想到後果嗎?
這才是讓人生氣的地方,不需要東拉西扯的!

家住竹北三期...話說那天一震,剛到家的我,"砰"一聲直覺是哪戶人家氣爆,或是湖口基地出事
但到處看都沒事,也沒警笛聲出現..... 隔天人家都說地震,可是很多人都不信,果然是有人搞鬼....
其實他們選那地方真的很有種.....

頭前溪橫跨了一堆人上下班塞的高速公路、一堆人塞上下班的經國橋、沿河而建的東西向快速道路高架
在過去就是高鐵站+鐵橋..... 然後遠一點就是一堆怕震怕搖甚至怕大氣壓力變化的半導體機台....真是
在斷層帶上引爆炸藥,可能誘發更大規模的地震
這是好事
若能量累積到更大,爆發出來的地震,就是下一個921大地震

大家多慮了
但是沒有通知消防單位與附近居民溝通就很不好示範
TD4 wrote:
就是因為鄰近斷層帶才有調查研究的必要,也正因為鄰近斷層帶,當然會有引發釋放能量的風險
質問「為什麼在新竹、沒sense」好像把它當成新武器試爆,搞不清楚重點在哪裡

空曠的溪床是個很好的地點啊,不然要去清大夜市那邊嗎?
現場也有管制,怎麼可能會炸死人?隨口批評也不應該亂編故事


恩,我搞不太清楚,為何這風險要新竹來承擔
為何要台灣經濟命脈新竹來承擔,況且台灣這麼小,新竹有事,其他地方會沒事嗎?

記得之前新聞有講過,新竹地帶的斷層很久沒有能量的釋放,所以是有可能發生大地震的

中央已經很明顯有錯誤了,這無關斷層是否應該調查研究,
而是中央面對社會大眾,卻還是趾高氣昂,愛理不理的態度吧
這樣的試驗沒有事先通報
罰款才6000元
誇張過頭了~
rolkilos wrote:
炸到芮式規模2.6,做研究也就算了,也不請消防局在旁邊待命,連燈會都要消防人員駐守了,玩炸藥就不用啊? ...(恕刪)



消防法雖然規定

消防法 第十四條

下列易生災害之行為,應向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申請許可:

一、山林、田野引火燃燒。

二、使用炸藥爆破施工

三、施放煙火。

但他們沒有和消防單位報備也無從防範起啊~


第四十一條

違反第十四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頂多只能罰他們六千

唉~~~






我的文章--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42196&last=2302341
褲濕啦 wrote:
先不管實驗合不合理,你要炸有必要偷偷摸摸嗎?少給我打官腔
以台灣的情形,不管實驗合不合理
如果在電視上說要放炸藥,大概還沒去炸就會有一堆人在那個地方包圍抗議吧
有必要偷偷摸摸嗎?誰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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