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rple-boy wrote:
大陸網友是在發神經什...(恕刪)
我想前面已經有網友說過了,言論自由不等於可以隨意潑髒水。在沒有證據的時候,卻以一副肯定的口吻言之鑿鑿地說一個十六歲小姑娘造假,若這也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那是否有人大肆宣揚你曾經騷擾過四歲女童也可以算作言論自由?當然最後他可以說“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就一切揭過了是不是?版大用的是“如果”,不過有的人可是將此當成事實來討論,卻將反駁的人打入“不民主”的行列,這到底是誰的不民主?
至於64,我只說,如果真的讓那些可以將人活活燒死的“天真無辜的學生”成功,台灣人大概會很高興,因為那樣的大陸就不會擁有“打壓”台灣的實力了。況且拿著那么久以前的事來說有意義嗎?台灣不也把二二八的某黨選上臺?過去的事情已經過去了,我只知道,現在大陸政府的進步讓我們看得見。……唔……這一段純屬不吐不快,不知道有沒有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