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的役男們 別回來了資料有同步 我入境被抓起來了 現在限制出境中 Feb 7 11:16更新

蘇胡拉~~~

拿台灣護照就給我乖乖去當兵

有本事你就閃

閃不掉又再那裡雞雞歪歪的就很討厭



PS.你的薪水我付的爽啦~~~~
pow 計算次方 a = pow(x, y); 就是算 x 的 y 次方 sqrt 算平方根 a = sqrt(x) 算 x 的開根號
WOLALA wrote:
今天僑民需要遵守的條例 我個人真的不清楚...(恕刪)


不清楚不能成為犯法的理由...
法律常常會有修正,
通常會公佈各大報紙或新聞媒體以及網站上,

如果有人犯法了,
在法庭上告訴法官說我不清楚,
或是沒有人通知我...
那犯罪事實會不成立嗎?

在中華民國,
除非你是特殊狀況(我有癲癇,所以免役),
服兵役跟納稅是義務(我在大陸工作兩年半,還是有繳台灣的所得稅)!
沒有盡義務就是違法(當然如果你已經有申請過相關手續例外)...
既然你出生在香港,
也不想盡中華民國的國民義務,
那就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吧!
我也是僑民。
看你的說法,有孩子跟工作,年紀不可能比我小。
我是民國71年出生的,1982
按照規定,73年前出生的(日期不確定)僑民。可以在台灣境內待以下2種選擇

1不得超過一年
2超過3個月(還是4,忘了),未滿1年的記錄2次。有第三次記錄就要當兵了。

像我有過一次超過4個月的紀錄,還是可以出國。

有問題再PM或是寫到我email。看我能不能幫上忙。

另外,給樓上的。台灣關於這類的消息,不會公布。都得自己跑去兵役課問清楚。有時候還一邊一種說法 = =。真的很很 e04
看完樓主的發文,我整懶趴火
有錢人就可以想辦法出去國外生,再回來台灣爽,
沒錢人就該死,該死去盡他國民應盡的義務,
這些假洋鬼子,有種出去國外拿外國國籍就不要回來了,
結果又想回來台灣爽,抓去坐牢當兵剛剛好而已!!
爽!!
安心上路,洗澡時肥皂千萬不要掉了,尤其是在士官長面前!!
我唯一個疑問是跟之前有一位大大相同,就是你持香港護照入境,屬於外國人應該不能直接以台灣身份抓你吧?
你要不要透過香港的單位跟台灣問看看,如果你是拿美國護照入境的話你就可以找AIT但是香港護照不知道是哪個單位?
有什麼問題先找立委吧~


會比較快解決~不過你還真是雖...
PDA&MAC新手 wrote:
我唯一個疑問是跟之前...(恕刪)


樓主是香港人
別忘了同時也是台灣人

其實僑民有僑民的很多優惠地方
例如聯考加分 回國機票便宜一些 當兵當幾天而已

當當就算了吧
總不能只享受權利(雖然樓主可能沒享受到)
不盡義務
WOLALA wrote:
大年初二 我持著香港...(恕刪)


文中你已提到憲法是保障人民的義務
既然你都承認自己是憲法所保護的人民,那就乖乖的去當兵吧
不要在這邊怪別人對你冷言冷語

還有既然都要逃避兵役
那就自己做足功課再逃吧
別人沒有義務主動的向你報告要怎麼逃避兵役
都幾十歲的人了,要怎麼辦就怎麼辦吧!
有時你會發現,觀點改變障礙就會消失, 但唯一的難題就是,人們心中偏執固執的觀點。
認命吧..
早去就早回..再拖也是沒用的..

新訓若是有到斗煥坪..我再請我的麻吉士官長好好照顧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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