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69-ER " 關於"救護車送命危婦遇惡駕駛險釀禍"

道歉信??

等了不知道多少天

等到的只有一封道歉信??

而且還是透過中央社發表的

怎麼不是出面道歉???

怎麼不是出面道歉???

怎麼不是出面道歉???

不出面道歉,叫人怎麼相信你的誠意???

蕭家很會消毒阿~

媒體幾乎都被關說了

那怎麼不多找些媒體大開記者會道歉???

快出面道歉!!

快出面道歉!!

快出面道歉!!
中央社的所有相關蕭明禮的新聞~都不用中指蕭耶~
都是用全名不用綽號喔~

是表示對該名人物的"尊重",或是避開"不雅綽號"呢?

Palpatine wrote:
中央社的所有相關蕭明...(恕刪)


這是今天中央社網頁的報導:

http://www.cna.com.tw/ShowNews/WebNews_Detail.aspx?Type=FirstNews&ID=201101040129


這是去年12月27日中央社網頁的報導:

http://www.cna.com.tw/SearchNews/doDetail.aspx?id=201012270051&q=%e5%8f%b0%e5%a4%a7%e5%8d%9a%e5%a3%ab%e7%94%9f

明顯篇幅比重不對等,剛剛打給中央社詢問的結果,他們回覆當初是因為『漏』新聞的緣故,反正我也不用講的太白,

大家知道就好。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


底下是最新的『平衡』報導,真的就像您說的,都用名字,沒有不雅綽號......
.....................................................................................................
蕭生道歉 消防分隊:未見悔意
更新日期:2011/01/04 21:15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4日電)阻擋救護車的博士生蕭明禮發表公開道歉信,但消防局新店分隊卻認為蕭明禮案發迄今,未到隊部上表示過歉意,讓人看不到悔意,不過全案具宣導意義,救護出勤獲社會更多禮讓。


新店去年底發生轎車阻擋救護車事件,引起各方高度關注。車主被網友人肉搜索,查出身分是台灣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生蕭明禮。


蕭明禮今天發表公開道歉信,向余老太太家屬表示,「對不起,我錯了!」。


消防局新店分隊小隊長汪方正表示,全案由消防分隊報警提告,余家人則態度低調,從案發迄今,都不願對此表示意見。


他表示,雖然發表道歉信,但蕭明禮及家人迄今未曾到隊部來表達歉意,讓人看不到悔意;但他坦承全案具有宣導意義,出勤時,救護車行進間獲得社會大眾更多的禮讓及尊重。


新店警分局指出,消防隊報案時指救護車受阻擋及有救護員因此受傷,當時曾傳相關人到案說明,但因蕭明禮個人資訊遭媒體曝光,曾讓他的母親在警局內大哭近半個小時,擔心兒子可能因心情不穩定而自戕。


新店警分局長金浩明表示,警方偵辦發現,余姓婦人被送上救護車前就已無呼吸心跳,認定未涉及過失致死罪嫌,日前仍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嫌,將蕭明禮函送法辦。


金浩明說,雖然蕭明禮發表道歉信,但因所涉罪嫌屬公訴罪,全案仍將進入司法程序。1000104

ducklin.yaya wrote:
這是今天中央社網頁的...(恕刪)

沒錯,另一個他更應該要道歉的,是消防隊!

坐上消防隊不一定是什麼人,誰都有機會,中指男刻意阻擋的是救護車,而不是因為裡面是搭載什麼人!

這樣以後誰要倒楣,就不知道囉?!


管妹...是誰啊?
這封信對象不是大眾,也不是老太太家人。

法官,是他的台大口試教授

因為他有官司,他得表現出深具悔意來爭取緩刑甚至罰金。避免他有前科。

因為他要畢業,他都花七年了,一封信換得口試委員有藉口可以放他過。

他有精神病?我更傾向相信這個人與家長充滿算計。
阿不是生病?
阿不是要自殺?

病歷哩?

自殺了沒?

中指蕭也是個嘴砲鬼麻。
既然每個人看似都不原諒x生,那之後就開始可以一起來整理名單囉!
有權有勢!! 草草了事.

各位網友請不要就此罷手.

抓去槍斃啦

不要再浪費社會資源

一直在這版上的也在響應這事

泯滅人性..判死刑最快.
推!
不接受草草了事
敢做不敢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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