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patine wrote:
中央社的所有相關蕭明...(恕刪)
這是今天中央社網頁的報導:
http://www.cna.com.tw/ShowNews/WebNews_Detail.aspx?Type=FirstNews&ID=201101040129
這是去年12月27日中央社網頁的報導:
http://www.cna.com.tw/SearchNews/doDetail.aspx?id=201012270051&q=%e5%8f%b0%e5%a4%a7%e5%8d%9a%e5%a3%ab%e7%94%9f
明顯篇幅比重不對等,剛剛打給中央社詢問的結果,他們回覆當初是因為『漏』新聞的緣故,反正我也不用講的太白,
大家知道就好。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
底下是最新的『平衡』報導,真的就像您說的,都用名字,沒有不雅綽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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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生道歉 消防分隊:未見悔意
更新日期:2011/01/04 21:15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4日電)阻擋救護車的博士生蕭明禮發表公開道歉信,但消防局新店分隊卻認為蕭明禮案發迄今,未到隊部上表示過歉意,讓人看不到悔意,不過全案具宣導意義,救護出勤獲社會更多禮讓。
新店去年底發生轎車阻擋救護車事件,引起各方高度關注。車主被網友人肉搜索,查出身分是台灣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生蕭明禮。
蕭明禮今天發表公開道歉信,向余老太太家屬表示,「對不起,我錯了!」。
消防局新店分隊小隊長汪方正表示,全案由消防分隊報警提告,余家人則態度低調,從案發迄今,都不願對此表示意見。
他表示,雖然發表道歉信,但蕭明禮及家人迄今未曾到隊部來表達歉意,讓人看不到悔意;但他坦承全案具有宣導意義,出勤時,救護車行進間獲得社會大眾更多的禮讓及尊重。
新店警分局指出,消防隊報案時指救護車受阻擋及有救護員因此受傷,當時曾傳相關人到案說明,但因蕭明禮個人資訊遭媒體曝光,曾讓他的母親在警局內大哭近半個小時,擔心兒子可能因心情不穩定而自戕。
新店警分局長金浩明表示,警方偵辦發現,余姓婦人被送上救護車前就已無呼吸心跳,認定未涉及過失致死罪嫌,日前仍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嫌,將蕭明禮函送法辦。
金浩明說,雖然蕭明禮發表道歉信,但因所涉罪嫌屬公訴罪,全案仍將進入司法程序。1000104